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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5日訊】2001年12月30日﹐江西省萬載縣黃茅鎮的攀達煙花公司發生惡性爆炸事故。與救援戰鬥幾乎同時打響的﹐是當地有關部門與新聞媒體之間展開的“封鎖”與反“封鎖”新聞戰。
中青在線消息﹐事發當天﹐中央駐贛新聞單位(除新華社外)得到有關通知﹐不要去現場。湖南部份媒體借助地緣優勢﹐及時趕至現場﹐趁現場尚未來得及管制﹐拍攝了第二次爆炸等許多珍貴的鏡頭。
當天下午﹐離現場10公里外﹐通往黃茅鎮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除新華社和江西省主要媒體記者外﹐其他媒體記者不得進行採訪。
人民日報社《江南時報》的記者﹐當時來到離現場10公里處的潭埠鎮時﹐通向黃茅的道路已被管制﹐除了警車和救護車﹐所有車輛都不得通行﹐連摩托車也不例外。於是轉向離黃茅11公里的株潭鎮﹐想從另外一條道路進去﹐結果發現同樣是徒勞的。在領路人的介紹下﹐該記者只得花大價錢僱請了3輛摩托車從崎嶇小路前往。
湖南部份媒體記者的採訪車只好折回湖南省瀏陽市文家市鎮﹐到文家市鎮醫院採訪爆炸事件中的傷員。
沒想到﹐當天下午﹐來了幾位穿公安制服的人﹐堅持要將在這裡治療的3位傷員轉院到萬載﹐文家市鎮醫院堅持用救護車送傷員走﹐“公安”說不要。
晚上﹐這幾名湖南記者躲在救護車裡“混”進了現場。
12月31日上午11時許﹐《瀟湘晨報》記者採訪時﹐在途中被攔下。他們在萬載縣賓館的記者接待室發現這樣的規定﹕“禁止所有記者到現場拍攝﹑錄像﹔在各路口設卡檢查﹐各站卡配備一兩名宣傳口的工作人員做說服工作﹐防止記者進入現場﹐並勸其回城。”
《羊城晚報》記者趙世龍在事故發生當天就趕到現場採訪﹐但不久接到報社的電話﹐說江西有關方面給廣東省委宣傳部發了傳真﹐報社領導要求記者撤回。
1月4日﹐聽說通往事故現場的路已經取消管制﹐中國青年報記者兩人驅車趕到黃茅鎮﹐發生爆炸的攀達公司大門緊閉﹐但仍能清晰地看到裡面被燒成一片焦土的山頭。從一圍牆倒塌處進入爆炸中心現場﹐看到碎磚殘瓦遍山坡﹐滿目瘡痍﹐數十名老鄉拿着編織袋在廢墟中尋找着什麼。舉起相機﹐記者拍下眼前的一切。
繼續往前走的時候﹐看到一個記者模樣的青年被一群人圍住﹐手中的照相器材被搶走﹐這群人叫嚷着﹕“到派出所去﹗”
那群人中突然有人指向記者﹐叫道﹕還有兩個﹐把他們一起帶走。
一群人包抄過來﹐厲聲責問﹕“你們是哪裡的﹖拿證件出來﹗”
記者堅持要他們先拿出證件。正當雙方處於僵持之際﹐一個穿皮衣的胖子跑過來﹐大喊﹕“把他們抓起來﹗”
記者要他出示證件﹐他把一個證件遞過來﹐記者看到“萬載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的字樣﹐名字還未看清之際﹐他把證件搶了過去。記者吳湘韓隨即出示了記者證﹐他搶過去看﹐說﹕“這是假的。”並要拿走記者證﹐要記者與他們一起去派出所。一個50歲左右的人沖上來就把記者掀翻在地﹐並推搡着往前走。另一旁的記者李菁瑩趕緊打電話和報社聯繫﹐那個胖子叫道﹕把她的手機搶了﹗
後來﹐萬載縣委宣傳部的領導趕來﹐看了記者的證件後﹐為他們解了圍。
就在記者離開攀達公司之際﹐幾位農民悄悄向記者要名片。
在黃茅鎮政府﹐縣委宣傳部的領導向記者解釋﹕“當時管制現場採訪﹐是為了考慮記者的安全。”
中午在鎮食堂吃飯的時候﹐記者遇到了那位副檢察長﹐他笑着說﹕“對不起﹐是場誤會。”
下午﹐記者往瀏陽方向趕﹐路旁的幾個農民向記者招手﹐並把他們領去看他們被爆炸衝擊波損壞的房屋。有的農民把他們領進山裡面才敢反映情況﹐他們透露﹐鎮裡向他們打了招呼﹐不管誰來採訪﹐都不要理。
下午﹐拿了記者名片的一年輕人秘密約見記者。他指證﹐其中將記者按倒在地的那個人是鎮裡聘用的一個“街痞子”﹐當地人見了就怕。他還說﹐與記者發生爭執的那群人是專門在現場抓記者的。
據了解﹐當地許多老百姓自發行動起來保護記者採訪。有的記者在採訪中被發現﹐當地老百姓將記者團團圍住保護起來﹔有的把記者藏在家中﹔有的帶記者從小路騎摩托離開現場。(//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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