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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5日訊】入境處長李少光昨日透露,現正與內地公安商討,考慮向經常來往中港的內地人士簽發「多次雙程證」。另外,李少光稱入境處會研究運用酌情權,讓不涉及終審法院裁決,聲稱有「合理期望」的居留權爭取者留港,但相信成功者數目有限,且不會讓成年子女純粹以家庭團聚為理由留港,呼籲爭取居權人士勿心存僥倖。
據明報報導﹐另外,保安局長葉劉淑儀透露,現正計劃與內地部門如公安機構等研究,如何處理港人在內地領養子女等無依靠人士。
她又重申,無論如何不同意特赦,在三月三十一日寬限期屆滿時,會運用最低武力遣返不合資格留港人士,但她拒絕透露規模。
李少光及葉劉淑儀昨日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李少光強調,多次雙程證屬初步探討階段,「十畫未有一撇」。葉劉淑儀則稱,政府正研究再放寬探親要求,而在現行制度下,持雙程證者每年可來港兩次,每次逗留三個月,換言之一年最多有一半時間留港。
內地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人士向本報表示,發出多次雙程證的建議問題不大。發言人又指出,每日輸港人數,主要由特區政府提供建議,內地出入境部門配合調整。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現在持雙程證者留港期長達半年,亦能於內地團聚,質疑多次雙程證急切性不大。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擔心,多次雙程證會誘發黑工問題。他指出,現時一次來港三個月,對黑工已是大誘惑,憂慮放寬後新例被濫用。
協助爭取居港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則贊成多次雙程證,她估計對一些子女已獲批來港,剩下妻子在內地等待單程證的家庭受惠最大。
另外,葉劉淑儀重申,已研究為爭取居留權人士,增闢申請來港渠道,但她未向內地提出建議,估計所佔配額不多,又強調這並非交換條件。
對於質疑爭取居港權者濫用司法制度,李少光指出,有關人士在「一二九」的終院裁決後才來港,根本不合資格﹕「他們去完香港公園便去高等法院,我都未話遞解出境,就話要司法覆核。」他重申,內地以打分制度審核申請,若爭取居權者再提出當局貪污阻隢申請,理據必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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