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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9日訊】台灣新聞報報導,總統陳水扁昨(十八)日以回娘家的心情,前往他在考取律師執照後,首次執業的聯合法律事務所,參加成立三十四週年回顧茶敘。陳水扁表示,雖然現在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是他的頭家,但聯合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黃靜嘉卻是他的第一位老闆;黃靜嘉曾以「不會游泳沒有關係,只要丟到游泳池,就會學會」給予他諸多勉勵,而如果缺少這些薰陶和訓練,也就沒有今天的阿扁。
陳水扁表示,他在民國六十二年、念台大法律系三年級時,即考上律師執照,那時戀愛對象總統夫人吳淑珍的父親希望他出國深造,而恩師翁岳生則考量了他的志向,特別推薦他到主辦涉外法律事務的聯合法律事務所任職。陳水扁透露,雖然他在海商法權威桂裕教授的指導下,能夠考取海商法和保險法的律師執照,但實際上卻沒有任何實務經驗,也不曾見過保險單和載貨提單;一入行,黃靜嘉就以「不會游泳沒有關係,只要丟到游泳池,就會學會」來勉勵他,要他接辦最大的案子,而自己也只好逐字查閱英文字典,從頭開始做起。
陳水扁也回憶,當時他是全國最年輕的律師,有一次穿著夾克到法院出庭,和一般律師穿著西裝的印象大相逕庭,因此連法院的工友都阻止他進入律師休息室。直到民國六十四年結婚後,他才離開聯合法律事務所。而在這段任職期間,陳水扁歷經人生重要的階段,也賺到不少成家、立業的資金,而這正使他沒有後顧之憂,在從政後不會受到金錢的引誘收取紅包或貪污,可以做得正。
陳水扁並說,當時他經常南北奔波,在基隆、高雄或台南出庭,而吳淑珍都會陪著他到法庭旁聽;也許是因為他在法庭上的表現不錯,因此終於得到佳人的肯定,兩人在六十三年九月訂婚。黃靜嘉除盛讚陳水扁是最優秀的律師,無論是打官司或談戀愛,他都「戰無不勝、攻無不克」外,也打趣地表示,原來陳水扁的優異成果,有一半原因必須歸功吳淑珍,改天他應該適時向吳淑珍致謝。
──轉自《台灣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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