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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9日訊】哈爾濱師范專科學校音樂系原系主任、教授李雲鶴,利用職權以“上大學”及“畢業分配”等相要挾,多次強姦一名在校女大學生。日前,經哈爾濱市南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該區法院一審以強姦罪判處李雲鶴有期徒刑三年。
據檢察日報報道,年僅20歲的女大學生楊妍(化名),在2000年4月先後向校領導、公安機關檢舉哈爾濱師范專科學校音樂系系主任李雲鶴,多次以“上大學”及“畢業分配”相要挾,暴力強姦自己的事實。經公安機關偵查,李雲鶴因涉嫌強姦罪被南崗區檢察院批準逮捕,使遭強暴欺凌長達一年之久的楊妍,終於脫離了李雲鶴的魔掌。
由於此案証據上的原因,2000年12月、2001年5月,南崗區法院先後兩次開庭審理此案,對此案進行庭審調查。在第二次開庭時,楊妍出庭指証,當庭揭露了李雲鶴的醜惡行徑。
法庭審理查明,1999年3月,楊妍因要報考哈爾濱師范專科學校音樂系,托朋友找到該系系主任李雲鶴輔導聲樂。3月27日,李雲鶴將楊妍約到哈市某飯店吃飯,然後將楊帶到樓上客房,將楊妍強姦。次日上午,他又將楊傳至家中,再次實施強姦犯罪。此後從楊妍考入哈爾濱師范專科學校音樂系前後,至被害人報案,李在酒店、家中,甚至學校練琴房先後強姦楊妍十余次。
在庭審過程中,李雲鶴一再辯稱雙方是自願的,不存在使用暴力,自己不構成強姦罪,但法庭根據檢察機關提供的有力証據及証人証言、被害人當庭指証,於近日作出判決,認定李雲鶴強姦罪名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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