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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8日訊】2001年12月上旬,廣西某高校講師、碩士研究生江芯向南宁市興宁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重婚罪追究丈夫和情婦的刑事責任,并索賠50万元的婚姻損害費。此案是新《婚姻法》頒布實施后我國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巨額婚內索賠,引起了司法界、婦女界和媒体的關注。 圖為江芯
■跪地求愛 局長千金嫁給農民儿子
生活時報報道﹐我和丈夫王軍是大學同學。認識他時我讀大三,而大我6歲的王軍卻在我下一屆就讀。我父母是領導干部,我是家里被寵愛的千金。而當時的王軍家住農村,兄弟姐妹一大幫,學習成績平平。當他加入追求者的隊伍向我發起愛情攻勢時,我用冷漠將其拒之千里之外。
王軍是一個不達目的決不罷休的人。一個星期天的午后,王軍手捧鮮花來到我的寢室,二話不說,扑一聲跪在地上!他說他真心喜歡我,今生今世對我痴情不改。看著一個堂堂男子漢流淚滿面地跪地求愛,那一刻我的心怦然而動。
“跪地獻花事件”正式拉開了我們戀愛的序幕。畢業后我分配回老家廣西某縣城建局工作,王軍畢業分到廣西一家縣級市林業局工作。1985年3月,我們踏上了婚姻的紅地毯。四年后一個活潑可愛的儿子呱呱墜地。
婚后丈夫里里外外的表現都非常优秀。由于他工作上進,不久被提拔為副局長,主管林業公安等業務。更令我欣慰的是,每次回到家,他放下局長架子,洗衣做飯,樣樣家務活搶著干。
我就這樣被丈夫火熱的激情和柔情蜜意包裹著,那個時候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女人。
■狹路相逢 我和“二奶”現場火拼
由于我不斷鑽研業務,小有成就,1994年我被調到廣西某高校任教,同時還報讀碩士研究生課程。從小縣城喜遷南宁后,為了結束長期分居的夫妻生活,我曾几次和丈夫商討過他的工作調動問題,但發現他每次都不冷不熱。
有一次我在洗衣時發現他衣兜里裝著一張女人的底片,我讓他作個解釋,他支支吾吾搪塞了過去。不久,我意外地收到一封發自丈夫所在市的匿名信:“你得把丈夫看緊一點,現在到了該管一管的時候了”。落款是:“一個關心你家庭的人。”
1998年9月13日,我事先沒通知丈夫,突然來到他的單位。林業局的干部職工好奇地問我:“你是誰?找王副局長有什么事?”我直言相告:“我是王軍的妻子,他在哪里?”想不到此言一出,局里人一個個面面相覷,眼睛睜得燈籠大,像考古一樣上下打量著我。瞬間我明白了:在局外人眼里,王副局長根本沒有我這個妻子。后經知情者指點,我才知道丈夫十年前在單位就分了一套寬敞住房,而且金屋藏嬌,我竟被蒙騙了十几年!
當我气沖沖直奔丈夫的“家”時,湊巧從他屋里走出一個矮小、黑瘦的女人,用敵視的目光盯了我一眼。我掏出隨身攜帶的那張放大的照片一對,果然是她!于是,一場兩個女人的戰爭不可避免地上演了。
■本末倒置 我成了“第三者”和“神經病”
原以為通過短兵相接的“火拼”后,丈夫和情人古琴瑩會有所触動,改邪歸正,后來我才發覺自己的想法是多么幼稚!
此后,我只要來到丈夫的單位,便有人在背后指指點點,有的干脆憤怒地罵出聲:“無恥的第三者!”“不要臉的女人,大老遠跑來搶奪人家的老公。”起初我莫名其妙,我怎么成了“第三者”?后來才知道是王軍四處放風,不承認我是他的合法妻子,說我是第三者插足,要破坏他現在的“家庭”。
面對人們的唾罵和指責,我有口難辯,只好帶著《結婚證》去“探親”。這時王軍又改口對外人講:“這個女人的确和我結過婚,但十几年前就离婚了,可她一直糾纏著我不放。”在世人眼里,我成了一個勾人老公的“狐狸精”,成了死皮賴臉低三下四的“第三者”。
不久,“江芯是個神經病,大腦不正常”的消息又傳了出來。我走到哪里,哪里的人們都用一种异樣的目光看著我。令我更為震惊的是,我真的差一點成了瘋子。
曾經有段時間,丈夫格外“關心”我的“健康”,給我炖大量的“補藥”,吃了“補藥”后我經常出現頭暈、嘔吐、虛脫、精神恍惚和記憶力衰退等症狀。講課老是顛三倒四。當時我沒有和“補藥”聯想在一起。
就在吃“補藥”的同時,丈夫對“提高性生活質量”表現出极大的興趣。結果導致我的下身大出血,被送往醫院搶救,几個月臥床不起。
王軍曾直言不諱地警告我:“江芯,你還是識相一點,最好別和我斗。你要時刻記住:無論什么時候,女人的智商永遠敵不過男人。”
■你敢碰我 我馬上就撥打110
原來王軍在与古琴瑩勾搭成奸前,就曾和他高中的一名姓葉的同學關系曖昧,并同居了很長一段時間,直到將她的肚子搞大。那時的王軍十分顧及自己的前程,在騙她打掉胎儿后,一腳將她踢出門。葉女士40多歲至今仍未出嫁。
我通過明查暗訪了解到,丈夫現任的身高1.42米的“嬌妻”古琴瑩絕非和他是一般的情人關系。古曾是王軍的部下,1986年初經人撮合,兩人就像干柴遇烈火,立即融為一体。當時王軍對古琴瑩說:“我1985年就結婚了,有妻子的啵”。古听了大言不慚地說:“沒關系,我做不了妻子做情婦,不會影響你的家庭的。”于是先在外面姘居,后來干脆在本單位宿舍以夫妻身份同居。出雙入對,同吃同住,這一住就是整整十五年。
1986年10月,丈夫和古琴瑩生下了第一個私生女,1997年10月又生下了第二個私生子。而所有這一切,只有我一個人被蒙在鼓里。我惊訝地查到,丈夫和情婦所生的兩個“孩子”居然都有計划生育部門發放的“准生證”,而且還都上了城市戶口。
就在我揭丈夫和情婦老底的同時,他倆聯手對我展開了針鋒相對的反擊。
古琴瑩給我所在的高校寫信,一方面痛斥我“第三者插足”,告我是“野女人”搶奪其“老公”,另一方面還狀告我毀坏她的名聲,要求紀檢部門給我處分。
丈夫王軍密切配合,于2001年5月向法院提出离婚。實際上丈夫的奸情敗露后,我曾几次与他協商离婚的事,他都不同意。現在他主動提出解除婚姻關系,企圖通過离婚的手段,讓我沒有合法的身份追究他的法律責任。王軍在法庭上否認自己的婚外情,指責我“出于一种不健康的心態,無端猜測,憑空捏造其生活作風問題,通過電話和寫信四處毀坏其聲譽,對小孩灌輸‘仇恨’父親的情緒”等。好在南宁市興民區人民法院明察秋毫,于2001年7月6日作出判決:不准离婚!案件受理費2510元由原告王軍負擔。
2001年7月中旬的一天,在法律上仍是我丈夫的王軍,夜晚敲開了我的家門,先是向我道歉,然后聲淚俱下地向我哭訴了自己的難處。他說如果不和古琴瑩保持關系,她就要告他強奸罪,他請求我看在夫妻情份和孩子的面子上,原諒并放他一馬。丈夫故伎重演,使出當初追我時死纏硬磨的絕招,并動手動腳,解我的衣扣。他以為只要將我哄上床,一切夫妻間的恩恩怨怨都會化為云煙。他錯了。就在他重重壓向我的瞬間,我迅速抓起電話按下了“110”。
■不屈不撓 我以妻子的名義為丈夫“洗身”
隨著我的深入調查,一個貪官与淫婦狼狽為奸的嘴臉昭然若揭。
我委托律師現已查明:丈夫和情婦現在有一棟樓房,裝修豪華,价值30多万元;并建有一棟新樓,价值20多万元。1998年3月10日,丈夫從他的一個私人帳戶上提走現金3万元,1998年4月22日取走人民幣15万元,同年6月22日又提取現金6万元。
一個月薪只有千把塊錢的副局長,他憑什么聚集那么多的財產?原來丈夫在局里分管林政、公安等業務,沒收木材老板的貨物后,私賣木材款裝進自己的腰包。
丈夫在單位還主管財務,情婦古琴瑩是會計。不管什么發票大筆一揮報賬,銀子就輕而易舉地流進了他們的腰包。情婦的“身体投資”不僅獲得了丰厚的物質回報,而且還入了党,提拔為副股長。丈夫說得對,他和情婦相互利用又互相控制著對方,一條繩上的兩個麻雀,在肉体、錢財和前途上誰也离不開誰。
有關部門開始對王軍及情婦腐敗問題展開調查。檢察机關也曾介入,將他們二人抓進了“號子”,但不久又都放了出來。他和情婦目前均已調离了原單位,毫發未損,王軍在新單位還被任命為中層干部。丈夫為此輕蔑地嘲笑我:“你以為你是誰?想扳倒我?見你的鬼去吧!”
面對丈夫的瘋狂反扑和陰毒算計,以及他和情婦無數次的威逼利誘,我從沒妥協過。只是有一次听了孩子的一句話,我的淚水忍不住奪眶而出。
有一天,11歲的儿子說:“媽媽,我想求求你,放過我爸爸吧,不要告他坐牢,好嗎”?
望著儿子那雙天真無邪的目光,我的眼淚止不住嘩嘩流了出來,想著這几年來婚姻戰火硝煙彌漫,給儿子幼小的心靈造成了多大的傷害啊!現在懂事的孩子卻還站出來為自己的爸爸求情。那一刻我淚流成河,心几乎動搖了。
但是,三天后我与儿子進行了一次長談。我告訴儿子:“媽媽愛你,也理解你的心情。但請你相信媽媽的所作所為是正義的,不僅僅是為了個人的恩怨。你的爸爸已經走得太遠,他從肉体到靈魂都是肮臟的。”儿子似懂非懂地听著,表面平靜的我卻心如刀絞。
既然一時從經濟犯罪扳不倒貪官丈夫,我決定以重婚罪追究他和情婦的刑事責任。我不同意离婚的唯一原因,就是保留妻子的“身份”,以妻子的名義將色狼丈夫送進監獄。2001年12月上旬我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用共和國的法律為丈夫“洗身”,并依据新《婚婚法》條文,讓他和情婦對我婚姻造成的損害提出50万元的巨額索賠。丈夫和情婦堅決否認有私生子,我已申請法院對兩個私生子女進行DNA鑒定。從婚里打到婚外,不告倒色狼丈夫,天理不容!(江芯/口述 阿成/整理)(//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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