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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6日訊】政府要將核一及核二廠提前除役,可是核能後端基金錢卻不夠,台電內部已規劃從92年開始連續5年,共將增加提列80億元,如果核能後端基金被中船借走150億元的案子確定,台電恐怕得被迫提高每度售電收入轉列核能後端基金的比重,且有可能引導電價立即上漲。
據自由電子新聞網報導,台電現在作法是由核電廠發出的電力中,每1度電提撥0.17元做為核能後端基金,台電內部正就核能電廠除役的費用進行估算,如果核能電廠提前除役政策確定,台電估計從下年度開始,每度售電收入恐要提撥0.2元入核能後端基金,為避免壓縮台電獲利,電價恐會反映此部分成本。
經濟部已著手研擬「核能電廠提前除役條例」草案,現有3座核能電廠將提前8年除役,其中第一部除役的核一廠一號機將於民國99年12月提前除役,條例中明訂核能電廠提前除役開始7年內,每年平均電價可在3%幅度內調漲。
不過因台電核能電廠尚未有除役經驗,究竟花費會有多大也無從估算起,有學者認為核能電廠除役費用是建廠費用的3倍,依此估算,核一廠到核四廠總除役費用將接近7000億元,此經費根本不是任何一家事業所能負擔得起。
台電指出,核能後端基金預定收足1700億元做為處理核廢料及核電廠除役用途,目前基金規模有1253億元,對於因提前除役而發生無法提足1700億元基金,條例中明訂主管機關的經濟部應在提前除役的第2年,一次編列足額預算撥入核能後端基金。
因此,為因應核一廠及核二廠從99年開始除役,台電認為應提前提足核能機組除役所需基金,從92年至96年度,每年必須增加提列核能後端基金16億元,共80億元,可是若行政院核定核能後端基金必須出借150億元給中船執行再生計畫,則提列的基金額度恐會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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