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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訊】1月9日﹐武漢市輕工進出口公司原職工段昌海﹐因原單位暗中給自己做精神病鑒定﹐將武漢市輕工進出口公司﹑武漢市總工會和武漢市精神病醫院等三個單位﹐以及兩企業負責人魏宏貴﹑趙子階告上法庭。
據中國青年報報導﹐在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3個多小時的法庭調查中﹐曾被鑒定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的原告段昌海沒有聘請律師﹐在妻子周文芳作為法定代理人沒有出庭的情況下﹐獨自參與訴訟。
段昌海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被告故意違法﹑暗中炮製並到處發送的《關於段昌海同志的情況說明》和“段昌海患有精神病需監護治療”的《司法精神醫學鑒定書》﹐為其恢複名譽﹐消除不良影響﹐並賠償精神損失。
據段昌海介紹﹐1999年以來﹐他先後多次向各有關職能部門和新聞單位舉報本單位存在的一些違紀違規問題。去年1月20日﹐公司工會負責人對他說﹕“市總工會負責信訪接待的曾某找你。”他來到武漢市總工會後﹐曾某和幾位“信訪”人員接待了他﹐問了一些舉報上訪情況﹐他一一作了回答。8月2日﹐他在向湖北省審計廳繼續舉報有關問題時﹐意外發現了武漢市精神病醫院3位醫師給自己做的“精神醫學鑒定書”﹐稱他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並建議“監護治療”﹐他才對市總工會的那次“信訪接待”恍然大悟﹐明白了幾個月來他向有關單位舉報時有人說他有精神病的原因。
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段昌海于去年9月24日前往黃石市第六醫院做了精神病檢測﹐被診斷為“無精神疾病”﹐12月6日向法院遞交了民事訴狀。
段認為﹐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給當事人做精神鑒定﹐必須征得當事人家屬或本人同意﹐市總工會無權委託醫院對他進行精神鑒定。而《司法精神醫學鑒定書》的案由是上訪﹐所認定的事實則基本上抄自《關於段昌海同志的情況說明》﹐其程序是違法的﹐鑒定做出後的流向也是違法的。段昌海說﹐他的舉報已被武漢市審計局審計認定基本屬實﹐被告出具的“說明”和“鑒定”影響了舉報人的信譽﹐侵害了他的名譽權。
據了解﹐自1999年8月起﹐段昌海先後12次向武漢市審計局舉報本單位長期私設“小金庫”﹑倒賣出口配額﹑出口騙稅﹑主要領導電話費超支等11個方面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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