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9月15日訊】僑務委員會為歡迎海外僑胞回國參加108年雙十國慶活動,僑胞可至海外各地文教服務中心,事先登記。
國慶活動包括:10月9日晚間,於桃園市高鐵桃園站前廣場舉行的「國慶晚會」;10月10上午,於總統府廣場舉行的「國慶大會」;10月10日晚間,於高屏溪畔舉行的「國慶焰火」。回國後,於10月5日至9日到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臺北市徐州路5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樓),即可領取參加各項國慶活動的僑胞證及相關資料。
同時,僑委會配合推動國內觀光,特辦理回國僑胞慶典旅遊補助活動,但只限於參加9月20日至10月20日的國慶活動期間。僑委會審查備核旅行社辦理的國內旅遊活動,並符合下述條件:
(一)108年8月1日(含)以後入境。
(二)自108年10月5日至10月9日於僑務委員會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完成報到手續,領得「僑胞證」(參觀證不得申請旅遊補助),並參加「國慶晚會」、「國慶大會」或國慶籌備委員會公布之相關慶典活動其中一項。
(三)於前述活動期間憑「僑胞證副聯」正本,參加僑委會核備之合格旅行社提供之國內3天2夜以上旅遊活動者,使得申請補助。「僑胞證」含正副聯兩部分,副聯供折抵慶典旅遊費用使用,遺失恕不補發。
慶典旅遊是以補助僑胞參加國內旅遊方式辦理,每人以新臺幣2,400元為補助上限。
「108年十月慶典回國僑胞參加旅遊活動承辦旅行社名單及行程」出爐,欲知詳情請點閱以下鏈結//overseas.ocac.gov.tw/OCAC/File/Attach/11953846/File_163714.pdf;「海外僑胞回國參加中華民國108年十月慶典活動 —— 參加資格及報到事宜答客問,欲知詳情請點閱以下鏈結//overseas.ocac.gov.tw/OCAC/File/Attach/11188975/File_160196.pdf。
如有任何諮詢事宜,請洽橙縣文教服務中心,電話:714-754-9999。◇
責任編輯: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