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觀塘區遊行四被告提堂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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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8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王緯峻香港綜合報導)上週六(24日)的觀塘區遊行後來爆發衝突,警方拘捕了32人,包括22男及10女。4名被告26日分兩宗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各人獲准保釋。觀塘遊行申請人劉穎匡亦被警方以非法集結罪拘捕,他26日獲准保釋離開新屋嶺扣留中心。

第一宗案件,兩名被告吳仲謙(24歲)和劉振鑫(33歲)同樣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8月24日在九龍灣偉業街附近參與暴動。第二宗案件,兩名被告柯俊瑋(21歲)及陳可兒(21歲),控罪指他們8月24日與在黃大仙豪園第二座至黃大仙廟對開一段龍翔道東行線非法集結。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6日下午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蒐證。4名被告各獲准以5千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住在報稱地址,和遵守宵禁令,每週到指定警署報到。

另外,觀塘遊行申請人劉穎匡連同義工糾察等17人,在遊行後遭警方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他昨日被扣留約46小時後,獲准保釋。劉穎匡傍晚離開新屋嶺拘留中心見記者時表示,上週六遊行結束後,大約晚上7時,他與遊行糾察一行17人,在觀塘海濱道收拾物資預備離開時,突被警方搜查。他們已即時表明為遊行發起人及糾察,警方卻繼續搜身,無發現攻擊性武器,但仍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他們,押往觀塘警署,深夜時再轉送到新屋嶺,但未有解釋原因。

劉穎匡質疑警方無理拘捕遊行申請人及義工,企圖阻嚇其他人,以後不再申請舉辦遊行。他相信警方自知拘捕不合理,所以負責案件的警員「出奇地比較友善」,亦尊重他們聘請律師權利。他又對義工糾察的「無辜小朋友」被捕感到不好意思。◇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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