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8月13日訊】 家住黑龍江大興安嶺地區的女童高欣(化名),3年半前遭女班主任蔡釩(化名)多次毆打後,出現「創傷後應激障礙、軀體化障礙」,被鑑定為「精神二級」,但警方至今仍不予立案。
兩天遭到班主任三次毆打
據紅星新聞8月11日報導,事發於2015年12月17日,當時8歲的高欣將一把小刀放在書包並帶到學校,卻被班上一名患有自閉症的同學翻到了,被蔡釩發現。 之前蔡釩有規定過,不讓帶小刀上學。
高欣說,老師把她叫上了講台,用拳頭打她後背,掐她脖子,還讓她罰站。蔡釩不否認自己動手打了欣欣,她稱自己當時情緒比較激動,就掐了高欣脖子、腰和後背幾下,還在小腿上踹了一腳。
隔一天,高欣的家長來學校溝通,結果等家長走後,高欣又因為答錯題再次遭到蔡釩的體罰和罰站。當天下午,又因為沒做對題,高欣又遭到了同樣的對待。
就這樣,17、18日兩天的時間裡,8歲的高欣遭到了蔡釩的三次毆打。
16名學生均曾被班主任毆打
同月22日,高欣的家長報警了。警方調查後,確認該班全部16名學生均曾被蔡釩毆打。有學生說,一年中「打得重的有8次」。
而蔡釩亦向警方承認毆打高欣,辯稱「對高欣學習要求比較嚴」,才情緒激動。事後,警方僅行政拘留她15天,並罰款1,000元(人民幣,下同)。
高欣的父母發現,女兒在事後性格變得暴躁而內向,更嚴重的是,一旦情緒激動,女兒的雙腿便無法活動,更出現下肢疼痛、記憶減退等症狀。
高欣隨後被送院治療,診斷為腰部軟組織挫傷、腰部外傷後右下肢活動障礙、脊髓神經損傷、創傷後應激障礙、軀體化障礙等,2017年8月30日被鑑定為「精神殘疾二級(屬重度殘疾)」,「大部分生活需他人照料」。翌月獲頒殘疾人證。為此,高欣不得不休學一年進行治療。
警方3度拒絕立案
雖然高欣被鑑定為殘疾,但當地警方一直拒絕立案。
2016年4月,經大興安嶺地區行署公安局刑事技術支隊鑑定,高欣所受損傷為輕微傷。2017年7月,公安機關認為,蔡釩行為不屬於犯罪行為,不予立案。2017年8月,大興安嶺地區行署公安局維持不予立案決定。
於是,高欣向松嶺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暨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追究蔡釩的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
班主任一審被判後遭撤銷
今年4月27日,松嶺區法院就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蔡釩構成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民事方面則由校方一次性賠償高欣16萬多元。
但蔡釩不服上訴,大興安嶺地區中級法院今年7月則認為一審判決部分事實不清,決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目前,該案尚未開庭重審。
然而即便此事過了將近四年,欣欣如今依舊需要有人看護,依舊需要藥物來控制病情發作。
事件引發網民熱議:「都殘疾了,警方竟然拒絕立案!生在兲朝的孩子太可悲了!」
「法院撤銷了一審,號稱證據等不足,明顯幫著老師。」「 法院判輕了!應該死刑不過分!學生都被她整廢了!」
「上學時候人人文具盒裡都有小刀,帶小刀也不至於打人家啊,老師生活不如意嘛?」
「現在好多老師生活壓力大,一有不順的事,就一股腦朝學生身上撒!當出氣筒!」#
責任編輯:心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