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7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蕭律生報導)近期,德陽市檢察院公開了中共四川省廣安市委副書記嚴春風受賄案起訴書。去年5月,因女兒事件被查的嚴春風,被指收受或索要11人價值共計572.9萬餘元的財物。
嚴春風被指,2001年至2018年,在擔任宜賓市城市規劃局局長、宜賓市翠屏區委副書記、區長,成都市規劃管理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廣安市常務副市長,廣安市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項目糾紛解決等方面為他人謀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72.9萬餘元。
嚴春風具體受賄時間及錢數如下:
2001年下半年至2005年,嚴春風為何某在多個項目提供幫助,先後8次收受何某現金共計75萬元。
2002年,嚴春風為楊某某在某些項目提供幫助,2003年上半年,在北京收受楊某某18萬元感謝費。
2005年3月,嚴春風調任宜賓市翠屏區區長。2006年,嚴春風為何某某提供幫助,先後收受何某某5萬元感謝費及價值15.6萬餘元的本田雅閣轎車一輛。
2007年下半年至2008年8月,嚴春風承諾為黃某某提供幫助,及幫助黃某某解決一項目糾紛,前後收受黃某某20萬元人民幣及2萬美金。
2008年至2014年,嚴春風承諾給蔣某某介紹相關項目等,先後5次索要財物,折合價值共計74.9 萬餘元(現金66萬元、8.9萬餘元的轎車)。
2008年上半年,嚴春風為彭某提供幫助,6月,向彭某索要40萬元,幾天後,又收取彭某40萬元現金。
2008年7月,嚴春風為某設計研究院提供幫助,向該院副院長楊某提出索要感謝費;當年年底,收取楊某5萬元現金。
2008年下半年,嚴春風為某公司解決糾紛提供幫助;2009年1月,嚴春風向時任該公司辦公室主任張某索要40萬元;幾天後,嚴春風又收取張某20萬元現金。
2009年至2015年期間,嚴春風多次承諾為唐某某介紹相關項目,2次收受唐某某現金共計50萬元。
2015年至2016年,嚴春風為某公司提供幫助,先後4次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項某感謝費共計228萬元。
2018年2月8日晚,嚴春風落馬前3個月,嚴春風收受某公司副總裁欒某某5萬元現金。
嚴春風因「嚴書記女兒」事件落馬
嚴春風,於2018年5月17日落馬,2018年11月13日被雙開,2019年4月11日一審開庭,擇期宣判。
嚴春風落馬源於嚴書記女兒事件。
2018年5月11日,四川一幼兒園陳姓老師因訓斥一名嚴姓女童(經常動手打同學),遭到家長群內署名為「嚴某某媽媽」的人威脅:「陳老師,你馬上在全班當著所有師生給嚴某某道歉,否則,我通知你們集團領導來給我解釋,你對『嚴書記女兒』說這話什麼意思!」「我明天等你們學校的處理意見!」
後來,「嚴某某媽媽」又在群裡稱:「學校處理結果已出:對陳老師開除處理!」
該事件一時引起網絡熱議,隨後網民發現「嚴某某媽媽」說的嚴書記即嚴春風。5月12日,一封寫給四川省組織部,署名嚴春風的情況說明信在網絡流傳,信中解釋說,因前妻出軌,兩人(嚴春風與「嚴某某媽媽」)已離婚5年,對幼兒園發生的事情全然不知。
後來,又有家長爆料,質疑嚴春風是假離婚。6天後,5月18日,四川紀委通報,嚴春風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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