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7月29日訊】中共內蒙古廣播電視台前黨委書記、台長趙春濤日前出庭受審。趙春濤被指控受賄(327萬餘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包庇縱容黑社會組織、單位受賄、故意傷害等五項罪。
據財新網7月29日報導,趙春濤案於7月22日、23日、29日審理。57歲的趙春濤2018年8月落馬,於2002年4月任中共內蒙古廣播電影電視局副局長;2010年9月出任中共內蒙古電視台台長,2014年1月至任中共內蒙古廣播電視台黨委書記、台長。
趙春濤被指控利用擔任內蒙古廣播電影電視局副局長,內蒙古電視台台長,內蒙古廣播電視台黨委書記、台長等職務便利,進行錢權交易,收受賄賂合計327萬餘元,涉及在工作安排、合同履行、業務承攬等方面以權謀私。其中還以內蒙古電視台的名義在簽訂、履行合同中收受巨額回扣124萬元,趙分得10萬元。
同時,趙春濤還有393萬餘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此外,趙春濤還被指控指使他人實施故意傷害行為,致一人輕傷;阻撓、干擾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調查工作,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活動等。
內蒙古紀委監委5月的通報稱,趙春濤公權私用、搞團團伙伙,權錢交易,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利用黑惡勢力打擊報復舉報人。
趙春濤與其前下屬、內蒙古電視台前中部記者站站長苗迎春,早在2006年結成利益聯盟。苗迎春在2019年7月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被指控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誣告陷害罪,故意傷害罪等八項罪名。
趙春濤曾要求苗迎春安排手下毆打與其有隔閡的肖某,肖某為分管電視台文體娛樂頻道的總監。2002年,時任內蒙古電視台副台長趙春濤與其產生矛盾。肖某遭被架空職務,被停發工資等報復。2018年元月,兩人再次發生了爭執。
判決書顯示,其後趙春濤指使苗迎春教訓肖某,給苗迎春提供了肖某的照片、車號等相關資料。2018年1月23日,苗迎春安排數名手下,將肖某毆打致輕傷二級。
2017年7月,苗迎春被舉報搞房地產開發、新聞敲詐、侵犯群眾利益、豢養黑社會打手等,趙春濤則利用職權干涉對苗迎春的調查;在苗迎春被立案審查後,依然協助苗迎春家人對抗調查。苗送給趙春濤30萬元資金供其謀求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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