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傳統文化」徵文大賽參賽作品

【徵文】惠虎宇:中華文化為什麼是高級文化系統(2)

人氣 775

【大紀元2019年06月19日訊】(接上文

第二章 中西方文化的社會功能

第一節 文化社會功能的體現

在這一章中,我們將討論文化在指導人們社會生活領域的表現,也就是文化的社會功能部分。文化在認知領域形成人們的世界觀和歷史觀,從中也形成價值觀,這些世界觀、歷史觀和價值觀在社會生活領域就起著規範人類行為準則的作用,從中體現出文化的社會功能。

文化在規範人們的社會行為方面,可以形成五種社會規範,分別是道德體系、倫理體系、法律體系以及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這五種社會規範具有層次高低的關係,並且相互制約和相互影響,其中道德體系是最高的社會規範,為其它四種社會規範提供價值標準。文化的社會功能的具體表現就是通過這五種社會規範讓一個社會系統(包括國家系統)正常運作,使社會系統的發展與文化的傳播形成良性循環體系。一種文化締造了一種什麼樣的社會系統,往往是我們衡量這種文化的社會功能是否優秀的最終衡量標準。簡單來講,我們可以從文化締造的社會環境和社會制度兩個方面來考察文化的社會功能。社會環境主要體現人與人之間形成的社會關係,而社會制度是指一個社會系統中的社會管理體系,主要體現在國家建制部分,也就是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本文將分別從社會關係和社會制度(政治制度)兩個方面來對比中西方文化的社會功能表現。

第二節 中西方文化所追求的社會關係

一、社會關係的層次性表現

1、三種基本的社會關係

根據人類對自身存在狀態的普遍理解,社會是一個共生的組織,人的生存離不開社會環境的支持,人和人之間構成的種種複雜的關係就叫做社會關係(也就是社會環境),社會關係是人類的基本關係。

再根據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良性與惡性特徵來劃分,人類的社會關係又可以分為良性、中性、惡性三種狀態,表現為和諧關係、共生關係及鬥爭關係,如下:

和諧關係(天人合一或致中和的狀態,以無為或中庸之道為處世原則)——良性(無爭);
共生關係(平衡狀態與制約狀態,以利益共享為矛盾運動的調節原則)——中性(競爭);
鬥爭關係(衝突與對立狀態,以消滅對立面為其思想行為的指導原則)——惡性(鬥爭)。

這三種社會關係分別是中華文化、西方文化和馬列主義所追求和實踐的社會基本關係。

中華傳統文化所追求的社會關係是最良性的和諧關係,儒家講中庸,講「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是在人事這個層次講如何構建和諧社會關係;道家講道法自然,講無為無欲,是在道的層次上講天人關係,同時向下涵蓋社會關係,指導人倫。中華儒道精神意在使人心歸正,不偏離天地的道德屬性,以達至天人合一的和諧境界。

正統的西方文化所追尋的社會關係是中性的共生關係,是在人類慾望和利益的層次上尋求平衡態以達到利益的共享,所以講對立統一關係,意在接受對方,向對立面轉化。

而馬列主義所倡導並積極引導的社會關係則是最惡性的鬥爭關係,是要在文化觀念上、把人類逼入你死我活、不可調和、不可共生的絕境,所以講階級對立,講階級鬥爭,意在奪權,用暴力手段砸爛其所謂的「舊世界」。

可見,講社會關係,如果像馬列主義那樣籠統地講一句「人是社會化的產物」「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上是全部社會關係的總和」,而不辨其中的善惡優劣,不進行價值判斷,那相當於什麼都沒講,只是空談而已。以下分別詳解這三種社會關係,先從中性的共生關係講起。在講共生關係之前,我們先介紹一個概念——對立統一關係。

2、對立統一關係及其三種演化方向

「對立統一關係」是事物和事物之間(以及事物內部的諸要素之間)最普遍的相互關係,體現了事物相互依存、相互轉化、互為對應的基本存在狀態。世間萬物普遍存在著對立統一關係,如:光明和黑暗,前進和後退,外和內,正和反,高和低,大和小,熱和冷,強和弱,盛與衰,男和女,吸引和排斥,化合和分解……等等。對立統一關係,包含兩種關係,其一是對立關係,表示事物之間相互排斥、相互反對和相互否定等關係,其二是統一關係,表示事物之間相互吸引、相互轉化和相互認同等關係。

在社會關係中,社會主體之間存在著很多「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如君和臣的關係、官方與民間的關係、雇主與雇員的關係、賣方與買方的關係等等。社會主體之間包含著「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意思是社會主體之間既有矛盾和衝突,但是也有緩和、妥協與合作。這種既有利益衝突,又在利益衝突的背景下進行妥協與合作的關係,就是一種共生關係,可見,在社會關係中的對立統一關係就是共生關係。

比如勞資關係就是社會關係中的一個對立統一關係,工人總是有增加工資的利益需求,而老闆的需求與工人之間總是有較大的差距,利益的不同使雙方產生了對立關係,而最終解決這個問題需要雙方都做出某些程度的讓步和妥協,就是互相接受對方的一些要求,在利益衝突中達成利益平衡。而這種暫時的利益平衡關係構成一個新的對立統一關係,勞資雙方就在這種動態的利益平衡關係中維繫著利益共享的關係,這就是社會關係中的共生關係。

社會關係中的對立統一關係存在三種演化方向。第一種是維持共生關係,矛盾雙方在妥協合作中,在利益方面始終維持一種動態平衡關係;第二種是矛盾雙方在道德上進行全面提升,降低利益追求,使矛盾和衝突在內心中消失,使社會關係出現超越對立統一關係的一種更高級狀態(和諧關係);第三種是矛盾雙方的道德底線崩潰,雙方的利益衝突加劇,對利益的追求突破了利益共享規則的限制,採取了打倒一方或者消滅對方的手段來追求利益獨享和利益壟斷,使對立統一的動態平衡關係被瓦解,社會系統降級到沒有道德和法律制約下的流氓社會關係狀態(鬥爭關係)。

二、西方文化所追求的社會關係——共生關係

西方文化追求的共生關係,其實就是在社會關係中維護「對立統一關係」,也就是使矛盾雙方在利益方面形成動態平衡狀態。西方文化是基於利益原則發展出來的,它的核心在於尊重人們的正常利益追求,因此西方文化注重「利益平衡」,這也體現了人類社會化生存的核心精神,即妥協合作精神。以此精神為指導,「利益平衡」的演變遵循了以下的邏輯過程:共生共存原則→利益共享原則→公平分配原則。這條線索大概是這樣的:既然要共生共存,就必須要利益共享,怎樣才能做到真正的利益共享呢?那就要體現在利益分配的公平方面。西方文化正是遵循這樣的一條邏輯思路,共生共存的社會原則孕育出共享互利的利益原則,以此出發,以公平為導向,西方文化將其發揚光大,使利益原則從最初的不公平狀態走向相對公平狀態,從政治經濟層面的兩極分化狀態走向法律地位上的人人平等、政治民主、經濟公平的結構合理狀態。

妥協合作與利益平衡是我們考察西方文化在社會功能方面的一個核心線索。西方文化的利益平衡導向也符合我們觀察到的社會實際表現。

社會是由大大小小的各個不同的利益主體構成的,這些利益主體之間除了利益訴求上的個體差異之外,更多的則是在根本利益上的共同和一致,如商人和消費者之間,地主和佃戶之間,工場業主和雇工之間,政府和百姓之間,君主和臣僚之間,由於地位的不同,這些不同的利益主體的個體利益必然是有差異的,但是由於共同的生存需要,又不得不依靠對方的獨特資源,不得不和對方合作起來,以滿足共同的生存和發展的需要。可見,歷史的進步不是靠各個利益集團之間你死我活式的生存競爭,而是充滿了合作,是靠妥協與合作來實現的。

現實生活中,我們也可以觀察到這些基本事實:只有在和平的環境下,在合作的狀態下,在妥協的原則下,在禮讓的精神中,人類社會才會出現百業興盛,商業繁榮,文化交流日益密切的盛世景象,只有當各個利益集團之間形成了互惠合作的平衡狀態時,社會才能穩定協調的向前發展。

近代以來,以自由、平等、博愛為核心價值觀的西方文明的最新成果也表明了西方文化以妥協合作精神為指導,構建其共生社會關係的基本事實。自由的利益主體、平等的主體間的競爭關係(法律地位上的平等,意味著競爭的起點相同,最終體現出「能者多得」的公平原則)、以及相互尊重相互妥協的解決利益衝突的方式(以博愛與和平的方式),不正是「妥協合作精神」及其指導下的「利益共享原則」在社會制度方面最合理最現實的體現嗎?

總的來說,以對立統一為哲學基礎、以「利益共享原則」為價值導向的西方文化注重了對人性中世俗慾望的合理引導,並為此發展出一套完善的社會制度來保障「共生共存原則」的貫徹執行,以消弭各個利益集團的利益衝突,使社會保持一定程度上的和諧與穩定,這體現出西方文化對一種不善亦不惡的中性社會關係的肯定與追求。

三、中華文化追求的社會關係——和諧關係

與西方文化不同,中華文化是基於「道德」的原則而發展出來的,追求的是內在道德品性的修煉,這與西方文化對外物及現實利益的追求是完全不同的。中華文化所探索、所追求、所實踐的用一個字來概括就是「道」,它是中華文化的「體」,如何實踐「道」呢?就得同化「道」的屬性——「德」,「德」為中華文化的「用」。所以,中華文化就是「體用一源」的「求道修德」的修煉文化,「道德」是中華文化的靈魂與總綱!

修煉追求的是內在道德層次的提升,主要通過克制人的各種慾念及其對外物的執著,從而達到內心的澄澈明淨,回歸到生命原初的無私無欲的本真狀態。道家的學問直指這個層次,講無為之法,注重出世修煉;儒家的學說在實踐道的層次上稍低一些,講有為之法,注重入世修煉,從「仁義禮智信」的品性追求到「致中和」的行為規範,以中庸之道實踐其人事層次的治世理想,達到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理想狀態。

可見,無論是道家還是儒家,其學說的核心都是直指人的內心,意在消除人的慾望、執著、惡念、罪行,修成完滿的道德品質,這對構建良性的和諧社會關係有著直接的意義。上文講西方文化以利益為原則,以平衡利益關係的方式來維繫一種共存共享的中性社會關係,而以儒道為代表的中華文化則從完善自身的道德屬性開始,以善人、君子或聖人作為社會的基本單位(道德人)來構建社會關係,這樣就消解了西方的那種「利益社會關係」,而構造出一種更高層次的「道德社會關係」,這使中華文化一開始就站在與西方文化完全不同的層次上,追求實踐著與西方文化完全不同的人生價值與社會理想。

以「利益人」為社會基本單位的西方文化構建的社會關係是「利益社會關係」,重心在於維護共享原則,保持利益的平衡,所以發展出近代的民主法治社會。而以「道德人」為社會基本單位的中華文化構建的社會關係則是「道德社會關係」,重心在於修心養性,保持內心的平衡,所以發展出人類歷史上獨一無二的走道德之路的修煉文化,傳承5000年至20世紀上半葉一直生生不息(註:共產主義時代中華文化的內核被全面毀滅)。近代以前中華文化一直在堅定不移地走自己的道路,不但在精神層次上全面超越西方文化,而且在物質文明方面也創造過遙遙領先於西方文明的輝煌歷史。這說明道德社會關係並不排斥物質文明和利益原則,它排斥的只是「物質導向」和「利益導向」,因為追求道德完善是比追求物質利益更高層次的人生追求,它標誌著人的生存狀態的真正提升。也惟有以道德追求作為人生的基本價值目標,以「道德人」作為社會的基本單位,以「道德社會關係」作為社會的基本關係,人類社會才可以真正達到理想狀態——「天人合一」的和諧狀態,這正是中華文化一以貫之的追求。

中華儒道精神以道德修煉來消弭利益衝突,締造良性的和諧社會關係,這比西方文化以共享原則來平衡利益衝突、在價值層次上更為高級,在現實應用中也更有保障。5000年的中華文明,除了戰亂狀態下,在和平時期的大多數年代裡,在儒道精神的指導下,一般都可以實現「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妻相敬、百姓安居樂業」的和睦社會關係以及「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和諧天人關係,曾創造出一個又一個彪炳史冊的盛世時期。

以傳統文化中「道德仁義禮法」的層次關係來看(參見本文第三節),只要我們的傳統精神保存完整,中華文化在長期的歷史運動中即使不能守住和諧社會狀態,那麼最差的結果也不過是下滑至西方文化所追求的利益共享狀態,發展出近代民主法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止住道德下滑趨勢,並在此基礎上再逐步回升。這恰恰是20世紀初國父孫中山先生所提出的三民主義要完成的歷史任務,如果沒有共產主義的入侵與破壞,中華文化在近代將在制度層面上與西方接軌,並將在道德層次上反過來導引西方文化的提升。

四、馬列主義所追求的社會關係——鬥爭關係

馬列主義是基於鬥爭原則發展出來的,其理論依據為生物進化論和叢林法則,實則是把動物界的生存狀態引入人類社會,讓人類你死我活般地互相爭鬥,失去高貴的道德屬性,在行為上與動物看齊。馬列主義在對待對立統一關係時,強調社會主體的對立和衝突方面,以消滅對方的手段來獲取超壟斷利益,這既與強調統一關係、強調向對立面轉化的西方利益平衡理論背道而馳,更與講道德修煉屏除慾念貪求的中華文化有天壤之別。如果說中華文化的社會基本單位是「道德人」,西方文化的社會基本單位是「利益人」,那麼馬列主義所倡導下的社會基本單位則是不講任何道德法律原則、專以謀財害命作為其生存手段及價值導向的「利益流氓」,這就是馬列所一直推崇備至、並依靠其打天下、建立「共產主義」社會的、「最大公無私」的「流氓無產者」的真實寫照。馬列主義以「利益流氓」為社會基本單位構建的社會關係只能是「流氓社會關係」。

馬列主義的社會關係以「利益流氓」為基礎,依靠「打砸搶綁架勒索」來建立,所以必須先推翻一個正常社會所具備的所有道德體系及法律體系,這才可以順利逃避法律的制裁及道德的譴責,達到無法無天(天理為道德)的狀態,於是超額的壟斷利益才會滾滾而來,這就是馬列主義奪權理論所依據的基本邏輯。

所以,奪權要依靠「利益流氓」的暴力革命來實現,坐江山更是要依靠「利益流氓」的暴力鎮壓來維繫。一部共產主義的運動史,實質就是流氓作亂、君子受辱、禮法遭劫、社會系統進入無法無天狀態的一部「利益流氓」實現其利益的歷史。但是「利益流氓」的利益實現了,「利益人」的利益就沒有了,因為流氓只會搶劫,是不講「向對立面轉化的」;「利益流氓」的流氓原則實現了,「道德人」的道德原則就不存在了,因為,在流氓體系下,沒有人和你講道德,流氓是不守道德的。以「利益流氓」為基本單位構建的這個流氓社會體系下,當今的中國大陸連「利益社會關係」的層次都不能維繫,「道德體系」徹底的墮落,「利益體系」徹底的失衡,也使中華民族的文化面臨被徹底毀滅的險境!

五、中西方文化在社會關係上的綜合對比

最後,為了便於對照比較,以西方中性的對立統一關係為基準,對三種文化下的社會系統做一個簡單的綜合與比較,如下:

中華文化的內涵在於不產生「利益矛盾」,以「道」的狀態來生存,以使人返樸歸真,相對於西方文化來講,好比是「統一關係」取代了「對立關係」,使系統全面升級換代;
西方文化的內涵在於面對「利益矛盾」,創造出以協調妥協方式來解決問題的原則和制度,注重「對立關係」與「統一關係」的平衡,達到系統的同級優化;
馬列主義的內涵在於面對「利益矛盾」,倡導以一方消滅另一方來解決問題,相對於西方文化來講,好比是「對立關係」取代了「統一關係」,最後導致系統的降級或者崩潰。

第三節 中西方文化所追求的社會制度

一、社會制度的層次性表現

根據文化在規範人們社會行為方面形成的五種社會規範的層次高低關係,社會制度在不同的社會規範下也形成了層次高低關係。較高級的社會制度在社會規範中以道德體系為主,並且輔以倫理體系,使道德體系和倫理體系在規範人們的社會行為(包括政治行為)方面起決定性作用,並且決定著法律體系的構建以及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的創建。結合我們在前面講的道德社會關係以及道德人的概念,可以發現,這種社會制度正是中華文化所追求的社會制度。

而稍低一個層次的社會制度所使用的社會規範是以法律體系為主,以道德體系為輔(並且缺乏倫理關係),這種社會制度以法律來規範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以道德的教化來輔助人們遵守法律。因為在法律規範的層面上,調整的是人們的利益關係,所以,這種社會制度是保障利益平衡的西方文化所追求的。

老子曾經講過:「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泊也,亂之首也!」也就是說,治理社會最高的境界是無為而治,人們遵守自然道德法則,各安其命,少私寡慾,天子之位由有德者居之,權力依靠「道德選舉制」來產生,就是上古的禪讓制,這種社會制度可以稱為皇道政治,在中國歷史上就是三皇五帝時期。之後,中華社會制度降到禮治的層次上,產生了王道政治,以仁義來治國平天下,這個歷史時期從夏商週三代開始一直到近代民國建立。到近代,中國社會治理層次近一步降到法治的層次,於是,應運而產生了三民主義,中華大地上掀起了轟轟烈烈的民主革命。

按照社會治理的高低層次關係,不同層次的社會治理模式可以簡單的羅列如下:
道德+仁義=皇道政治(德治,無為之治,遵循自然道德秩序)
仁義+禮治=王道政治(禮治,遵循自然倫理秩序)
禮治+法治=民主政治(法治,遵循社會契約約法秩序)
無道+無仁+無禮+無法=共產極權偽政治(無法無天沒有任何約束的極權專制)

老子講社會治理,只講了「道德仁義禮」五個層次,到了禮之下,就是法律的層次,可以說,禮是柔性的法律,而法律是剛性的禮。法律是社會治理的最後一層規範,所以,法律是強制性的社會規範,是必須執行的,不執行就受法律制裁。

社會規範中還有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但是這兩種規範從根本上說或者是由道德和倫理體系來決定的,或者是由法律來決定的,它們是道德、倫理或者法律在政治和經濟領域的表現,所以這兩種社會規範,與道德、倫理和法律比起來,在社會治理領域並不是獨立的社會規範。

二、西方文化的利益同一性與中華文化的道德同一性

我們這裡再介紹兩個概念,利益同一性原則和道德同一性原則。
人類是社會化生存的,人類得依靠同類的互相幫助才能共同生活,因此,社會化生活的第一原則就是「共生共存原則」,這一基本原則在現實生活中的表現就是通過合作與協商的方法來解決利益上的對立衝突,使人們在利益關係上達到相互平衡,表現在哲學原理中就是對立統一關係中的矛盾雙方向對立面轉化,我們把「向對立面轉化」的過程所依據的原則稱為「利益同一性原則」。

相對於西方文化所追求的中性的「共生社會關係」,中華文化追求一種更高級的「和諧社會關係」,在前文中,我們把這兩種社會關係根據其特徵分別稱為「利益社會關係」和「道德社會關係」。中性的「利益社會關係」只需堅持西方政治理念中的「利益同一性原則」就可以實現,而更高級的「道德社會關係」則必須要依靠中華政治理念所獨有的「道德同一性原則」。

道德同一性,是超越對立衝突關係的一種更高級的同一性關係,它的哲學基礎不是對立統一關係中的「向對立面轉化」,而是中華儒道思想中的「道法自然」(也就是天人合一思想)。道德同一性,從概念上可以簡單表述為「對等的道德義務關係」。

中華儒道思想的核心是保持人與天地萬物的和諧及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就是要處理好天人關係和人人關係(社會關係)。在中華文化中,道家主要講天人關係,核心理念是天地之間最根源的本性「道和德」,這個「道德」向下可以涵蓋人人關係,儒家主要講人人關係,核心理念是天地的屬性在人間的表現——「仁和義」,所謂「立天之道,曰陰曰陽;立地之道,曰柔曰剛;立人之道,曰仁曰義」,(《易傳·說卦傳》)可見,這個「仁義」向上也可以延伸至天人關係。

我們看漢語中的「仁」字是由兩個人組成,這表明,「仁」表現的是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它內涵著道德上的平等關係。儒家講五倫(也叫五常),是指五種人人關係構成了最基本的社會關係,如君臣關係、父子關係、夫妻關係、兄弟關係、朋友關係,這五種關係不是今天黨文化毒害下的人們所理解的那種不平等的等級和服從關係,而是一種道德上平等的自然關係,是一種雙方都必須各安其位、各司其職共同遵守各自道德義務的自然關係,具體表現為「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妻相敬、朋友有信」,也就是說,臣子對君王的忠是建立在君王對臣子的仁的基礎上,反之同理,五倫是一種道德上平等的雙方性自然關係,也就是真正的倫理關係,在其表面自然差別的內部蘊涵著道德的同一,在道德義務上雙方是對等的,因此,片面強調單方的義務都是對這種自然秩序的顛覆。這就是中華道德同一性原則的基本體現。

中華文化中的這種「對等的道德義務關係」是基於共同的天命觀而構建的,也就是在上天面前人人平等。在中國人心目中,最高的是天道,帝王地位的合法性,在於他實行了德政和仁政(也可以再加一個善政,當然仁政必然包含善政,德政必然包含仁政,所以,一切都是從有德而來),符合了天道,所以才可以奉天承運,以天子之尊來君臨天下,反之,如果帝王不守帝王之德,不行天命,則是無道昏君,人們就可以起來推翻他,這叫替天行道。如果說西方民主政治是一種基於對等的權利義務關係的社會契約的產物,那麼,顯而易見,中華王道政治則是一種基於對等的道德義務關係的天命契約的產物(或者叫自然契約的產物,當然,這裡的自然是中華文化中的具有倫理性的自然概念,也就是有道德內涵的天地萬物。)

中華文化尊重天地之間本有的秩序和差別,把它描述為「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周易-繫辭上》,就是說天尊貴於上,地卑賤於下,乾坤由此而定,卑下高上既已陳列,貴賤之位也已確立。)天地有尊卑高低,人間有貴賤長幼,天人關係和人人關係是內在一致的,人們所要做的不是要顛覆天地之間的自然關係,而是在自己的位置上做好自己該履行的道德義務(遵循自然法則),無論是誰,處於什麼樣的位置,他所擁有的一切權力和利益,其合法性都是由根本的道德義務來決定的,所以,人生的目的在於敬天畏命,安分守己,修身養性,積德行善。

三、中華政治制度和西方政治制度的比較

1、歷史上的三種政體

在人類歷史上,基於道德社會關係發展出來的政治制度是王道政治(更高級別是皇道政治);基於正常利益社會關係發展出來的政治制度是民主制度;而是基於不正常利益關係(如壟斷利益關係)發展出來的政治制度是專制制度。

也就是說,在政治制度領域,除了我們平時所說的民主和專制的政體之外,還有一種超越民主和專制的政體,就是中國古代社會一直存在的政治追求——王道政治,也可稱為王道政體。民主和專制是在利益層面上實施的政治體制,而王道政治則是在超越利益的道德層面上實施的政治體制,也就是說,一種基本實現了的王道政治,首先必然是一種有德的統治,統治者以修德和道德教化治理天下,從而減少了社會在利益層面的衝突,使整個社會出現一種高度的文明狀態。維繫王道政體的根本就是統治者及統治集團的道德,當道德下滑時,古代的王道政體就可以轉化為專制政體。而為了在制度層面上抵制統治集團道德的下滑,使政治在利益層面上脫離專制帶來的利益壟斷而形成新的平衡,就出現了民主政體。

可見,民主政體和專制政體以及王道政體,三者之間都可以相互轉化。

在中華民國成立之前的中國歷史中,中國的政治制度存在著在王道政體和專制政體之間相互轉化的間斷性歷史,王道政體在歷史的短暫時期,在國家體系中的局部範圍內,由於統治集團的內部腐敗而降級為專制政體。這就是為什麼中國古代政治在同一種社會制度下(追求王道政治),既有天下大治的盛世,也有民怨沸騰的亂世,其根本原因就在於統治者、統治者集團的道德表現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是不一樣的,導致王道政體和專制政體在中國近代以前的歷史中形成此消彼長的局面,社會出現治亂循環的狀態。

也就是說,在中國歷史中的確會出現一些短暫的專制政體,但是並不是說中國古代的政治制度就是君主專制的政體,中國古代的政治制度依然是王道政治,只是在王道衰敗時,政治制度在局部會出現專制政體。

中華文化在社會制度層面追求和實踐王道政治,因為王道政治的核心理念是儒家思想(夏商週三代的禮治思想以及三代以後的孔孟之道),即使在最高的統治階層出現了偏離王道的現象,在最高階層出現短暫的專制現象,但是儒家思想依然是立國之本,在地方統治中大量官員依然奉行王道政治。

而在西方國家,政治制度是在民主政體和專制政體之間轉化。可以說,民主是專制在制度(法律)層面上的剋星,王道政治是專制在道德層面的剋星。在民主政體產生後,如果忽視道德的作用,僅僅依靠制度來規範人的行為,那麼就會導致法律越制定越多,而犯罪率卻居高不下,甚至越來越高,出現無論是統治者還是普通民眾,都會鑽法律空子的社會亂象。所以,民主政體的作用應該有兩個方面,一是在制度(法律)層面上遏止專制政體對各階層利益的侵害,二是在道德層面上需要反思王道政體蛻變為專制政體的教訓,以重建道德體系,使民主政體在道德層面上不斷向王道政體靠近和轉化。

2、中華文化的王道政治

中華政治思想依據的是道德同一性原則,西方政治思想依據的是利益同一性原則,總的來說它們都注重了對社會關係中的同一性的追求,體現出中西方文化對正常的和良性的人類社會關係的肯定。二者之間的區別在於道德層次的不同,

中國傳統文化講修齊治平,走的是王道御天下的道路。君主欲奉天承運,治理萬民,必先修養自身,明道懂理,恪守性德,方能以有德者居之。舜以一無所有的條件而得天下,既不是靠暴力奪取,也不是靠暴力來治理,恰恰是以德來服天下的!所以孔子說:「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中國傳統文化中道與德是最高的哲學範疇,是天地的屬性,也是為人處世必須遵循的終極原則,因此合道與不合道就成為君王之王位合法性的最終依據,不合道的無道昏君是可以討伐的,這叫替天行道。所以《大學》中講「道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矣。」史書中類似的記載比比皆是,這就是中國的歷史觀,講道德的天命觀,一切以道為宗旨。

有人說歷史上的暴君太多太多,爭權奪位,父子相殘,兄弟反目,統治者對下級與百姓濫用刑罰,肆意虐殺的記載也比比皆是啊!不錯,歷史都有其血腥的這一部分,它反映了人類人性中的野蠻成分,所以歷史是進步還是倒退關鍵就在於人類在社會進程中體現的野蠻成分、是越來越少還是越來越多?而文化的進步與落後也就體現在、其崇尚善還是崇尚惡的區別之中了!以道德來教化天下,使惡的成分減少,使善良的本性回歸,這是中國王道政治的文化內涵,是中國政治思想一以慣之的追求。有以下邏輯順序:

根據「道德仁義禮法」層次的關係,如果君王能以道德治天下,則是聖人之治無為之治,民「下知有之」;如以仁義治天下,則是賢君之治,民能「親譽之畏之」;以禮法治天下,則是亂世之治,民以虛偽「辱之」。從禮開始,治理天下從道義層面降落到制度層面,禮只能以柔性或略剛性來約束人的行為,卻不能再約束人的心靈,因此,彬彬有禮卻內心虛偽者比比皆是,滿嘴仁義卻背後壞事做盡者絡繹不絕,一旦禮所不守,只能用更剛性的法來制約了,這就到了民主政治的範疇了。

可見,中國的一部歷史表現為王道由興盛到衰落的過程,禮樂崩壞,無不從君王或上層官僚集團開始,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因此,進入近代以來,要遏止王道政治繼續衰敗的頹勢則必須從制度上做根本調整,這就是民主革命的歷史任務,於是民主革命開始登上歷史舞台,中國王道政治從民本主義進入民主主義(王道與民主並不衝突,民主改變的只是權力的構成(制度層面),而王道講的是權力的使用(道德層面),二者的結合就是孫中山先生三民主義的內涵。

歸納一下,雖然道德仁義的約束在整個中國政治歷史中一直呈現下降趨勢,但作為一種向善的價值觀追求,它卻顯示出永恆的歷史價值。另一方面,古代中國社會即使某些時刻表現出血腥殘忍的一面,但在民間社會的整體倫理秩序並沒有崩潰,相反卻更加地牢固,這正體現了傳統文化傳統價值觀求真向善的強大粘合力作用!反過來講,宮廷政治中以陰謀血腥的方式來獲取權力,既不是傳統文化也不是傳統價值觀,恰恰是對這些優秀傳統的背離。當柔性的道德約束不能遏止這種背離時,要挽救傳統文化就必須改變權力的構成關係,因此,連接上文,民主主義就成為近代中國歷史的嶄新任務!

中國政治制度並不是一部君主專制的歷史,而是一部王道政治的歷史,其根本就是中華儒道思想。歷史上的任何朝代治理國家都以儒家的禮制和仁政思想為主導,講究天尊地卑,上下有序,乾道坤德,上下相合,上天有好生之德,君王以仁政為本,儒家思想為中華民族的立國之本。

3、西方文化的民主政治及馬列主義的專制政治

西方文化的政治制度從一開始就著眼於法治的層面,依據利益共享和利益平衡的原則,逐漸發展出完善的法治制度,在政治上表現為政治平等的憲政民主制度,在經濟上表現為起點平等的自由市場經濟制度。而馬列主義依據鬥爭關係發展出來的政治制度是無法無天的極權專制制度,這是西方文化降級後的表現。

總得來說,中華傳統政治制度所著眼的道德層次高於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中華文化在古代沒有發展出「對等權利義務關係」下的民主政治體制,是因為中華文化追求的「對等道德義務關係」下的道德同一性原則,這高於西方文化追求的「對等權利義務關係」下的利益同一性原則,「自然契約」對人類社會行為的規範,高於「社會契約」的規範。

(未完待續)

 (點閱「弘揚傳統文化」徵文)

責任編輯:古言

相關新聞
周曉輝:馬列主義與中華傳統文化格格不入
蕩濁:從馬列主義看中共的邪惡本性
中西方文化衝突 移民如何進行有效溝通?
東西方文化中 紫色與信仰和君主的關聯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