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6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張頓報導)日前,廣東省中山市國企老總陳愛學落馬;他的前任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譚慶中,與時任中山女市長李啟紅因涉嫌股票內幕交易罪等,分別被判5年、11年徒刑。
5月31日,中山市紀檢監察官微通報稱,中山中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匯投資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公用集團)原董事長陳愛學,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
將滿63歲的陳愛學,曾任湛江航運公司外派珠江船務企業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中山市交通局副局長,2010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中匯投資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並兼任中山公用集團董事長。
陳愛學2016年8月退休,但仍兼任中山公用集團董事長,2017年3月辭去中山公用集團董事長職務。
陳愛學是在中山市委第二巡察組對中匯集團展開巡察期間落馬。中山市委第二巡視組5月16日至8月15日對中匯集團進行巡察。
中匯集團成立於2007年,是中山市委、市政府對原中山公用集團實施重大資產重組和整體上市而組建的國有獨資集團。
陳愛學的前任,中山公用集團原董事長譚慶中,因在這次資產重組和公司上市時,因犯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2011年已被判5年徒刑。
據報,2007年1月,李啟紅出任中山市長後,開始策劃運作中山公用的重組事宜。李啟紅任命譚慶中為該集團黨委書記和董事長,令其操盤公司的重組。
2007年7月4日,中山公用集團披露重組方案並停牌,並於2007年8月20日復牌交易,至9月10日收盤,公司股票價格已經連續14個漲停,較停牌前收盤價上漲了約2.8倍。
期間,李啟紅串通其丈夫、弟媳等人購買了價值為669萬餘元的中山公用股票,並於2007年9月18日至10月15日陸續賣出,帳面收益1983萬元,短短幾月獲利1300萬餘元。
2011年10月,李啟紅被判11年,並處罰金2000萬元、沒收財產10萬元;譚慶中被判5年徒刑,並處罰金700萬元。
法院認為,李啟紅、譚慶中等10名被告身為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在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建議他人買入證券,並泄露信息,構成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
另外,李啟紅還犯有受賄罪,譚慶中等人為了掩飾、隱瞞內幕交易罪所得,還構成洗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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