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九名老人被戴手銬腳鐐 遭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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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4月15日訊】2019年4月2日上午11點,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法院非法對六旬以上的法輪功學員王素平、孫志芬等九人庭審。他們出庭時被強制戴手銬腳鐐。

明慧網報導,九名法輪功學員為:王素平(67歲)、羅保軍(62歲)、孫志芬(60歲)、張清香(69歲)、張潤英(71歲)、郭潤鮮(68歲)、田玉琴(60歲)、胡蘭英(65歲)、王蘭梅(72歲)。

在庭審中,王素平自我辯護時提到,法輪功開傳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傳統回歸、福益社會,如今法輪功洪傳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普遍受到歡迎,唯獨在中國卻遭到打壓。

公訴人任欣貴與法官郭曉琴多次打斷她的發言,不讓其多提法輪功。

一位家屬聘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律師當庭指出,公安警察偽造證人,在沒開具搜查令、逮捕令的情況下進行非法抄家及綁架,所有「證據」都是後補的,整個過程都是非法的,整個案件都是在構陷。

律師提出,早在2011年3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頒布的第50號令宣布法輪功書籍出版合法;法輪功不是x教,國務院及公安部第39號文件提到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

對此,公訴人任欣貴惡語謾罵法輪功,法輪功學員孫志芬出言進行制止,反被法官令法警按住。孫志芬當庭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太原市迎澤公安分局派了一批像警校學生模樣的實習警察在現場,沒開警車。其中有一個女孩,戴黑色口罩,開車到現場後換乘電動車一直在現場轉圈,監視現場人員。

後有人發現他們一共有四個同伴,一個開一輛黑色普桑,一個開一輛白色轎車,其中一人手持專業相機在現場拍照。他們發現法院門口有車停留,連續三次叫來交警驅逐現場車輛。

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警察於2018年6月25日非法闖民宅,抄家、綁架法輪功學員王素平等八人,隨後在10月18日又入室綁架了王蘭梅。

當家屬詢問自己親屬為何遭此綁架時,據警察說,他們動用便衣對幾位法輪功學員家蹲坑、跟蹤了一段時間然後才下手的。警察稱此案被定為大案、要案,由中央督查組、山西省公安廳、太原市公安局聯合辦案。

當時幾位老太太在一起讀法輪功的書籍,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頒布的第50號令已於2011年3月證明法輪功書籍出版合法。

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一書在中共迫害法輪功之前,曾經被《北京青年報》評為「中國十大暢銷書」,至今已被翻譯成四十多種語種,在全世界公開發行。

中共對修煉法輪功的老年人的迫害事件比比皆是,如:

2019年1月7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法院非法判刑九位法輪功學員,並對他們勒索罰款,其中七位為老年人,如下:

張明朗,男,82歲,被冤判5年,遭勒索罰款10,000元;
張新偉,男,89歲,被冤判3年,遭勒索罰款4,000元;
岳映聰,女,70歲,被冤判4年,遭勒索罰款6,000元;
康尊六,男,71歲,被冤判3年6個月,遭勒索罰款5,000元;
代萬義,男,70歲,被冤判3年,遭勒索罰款4,000元;
祝天貴,男,71歲,被冤判2年六個月,遭勒索罰款3,000元;
周麗華,女,62歲,被冤判4年,遭勒索罰款6,000元。#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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