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3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佟亦加綜合報導)從韓國男團EXO出道的張藝興,5日獲相關法院發布的「案件播報」告知,他早前起訴楊某某侵犯名譽權一案已勝訴。但最後他沒向被告拿一分錢的賠償金,原因是被告的父親身患疾病,且家中經濟困難。消息一出,網友紛紛大讚張藝興暖心。
據陸媒新浪網轉發法院公布的審判內容可見,被告楊姓女士曾在個人微博上發布誹謗和低俗咒罵的內容,包括散布「張藝興今晚暴斃死在街頭」等惡毒消息。
原告張藝興認為,楊某的博文公然貶損張藝興的人格,使他遭受嚴重的精神損害,對他的名譽權構成嚴重侵犯。故原告請求法院判被告登報道歉、微博置頂發表道歉信,加上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費共計25萬元人民幣。
「案件播報」顯示,張藝興名譽權糾紛一案2019年3月5日9:30開庭審理。法院最後判決,被告向張藝興賠償5萬元人民幣,包括精神損害撫慰金4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1萬元。
法院的文件中稱,「當庭宣判後,張藝興代理律師經與張藝興本人溝通,表示鑒於楊某某在庭前已經發布了誠懇的致歉微博,考慮到法庭查證的其個人及家庭經濟困難的實際情況,不再要求楊某某執行該判決給付內容。」
為張藝興代理案件的星權律師所在「案件播報」中表示,在得知法院的判決結果後,考慮到被告在1月15日收到傳票後的第一時間公開道歉,並在手寫道歉信中表示「我感到特別後悔」,加上考慮到被告的父親罹患重疾、家庭經濟困難等情況,張藝興當即決定不向被告追討賠償金。
消息一出,許多網友感佩張藝興的暖心舉動,讚賞他身為一個公眾人物,做了一個示範。也有網友嘲諷被告:「窮人別倚仗自己窮,就沒有道德底線。」「現在職業黑子真的太多,想讓每個噴子都為自己的發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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