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3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英編譯報導)美國司法部週四(2月28日)表示,美國地區首席法官里卡多‧馬丁內斯(Ricardo S. Martinez)定於2020年3月2日,開庭審理華為及其美國子公司被控告竊取T-Mobile商業機密案。
1月28日,美國司法部宣布,紐約東區聯邦法院及華盛頓州西區聯邦法院分別對華為公司及孟晚舟等被告,提起兩件控告案,總共23項罪名。
司法部說,華盛頓州西區聯邦法院1月16日起訴華為設備公司(Huawei Device Co Ltd)和華為設備美國公司(Huawei Device USA),指控這兩家公司10項罪名,包括涉嫌盜竊T-Mobile的商業機密、企圖盜竊商業機密、七項電匯詐騙,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
兩家公司於2月28日在西雅圖出庭,對於被控告的罪名,表示不認罪。
根據華盛頓州西區聯邦法院的起訴書,華為在2012年至2014年涉嫌盜竊美國電信運營商T-Mobile的商業機密,其罪行包括在公司內部公告中,鼓勵員工竊取其它公司商業機密,如果成功將獲得獎金。
另外,根據FBI獲得的華為公司內部電子郵件,2013年7月,華為根據員工從世界各地其它公司竊得的信息價值,向員工發放獎金。
2012年,華為開始共謀竊取T-Mobile「Tappy」手機測試機器人的商業機密。華為工程師違反華為與T-Mobile簽署的保密協議,祕密拍攝「Tappy」照片,並對其部件進行了測量。
起訴書提到的另一個例子是,華為工程師偷走了一個「Tappy」機器人的指尖,以利在中國的華為工程師可以嘗試複製它。
T-Mobile後來發現並阻止華為工程師的非法行為,同時宣稱要控告華為後,華為提交了一份報告,謊稱該盜竊案是公司內部流氓員工的個人行為,與華為公司無關。
根據美國法律的規定,公司實體如果被定罪共謀和企圖進行商業祕密盜竊,最高可被處罰500萬美元的罰款,或者被盜商業祕密價值的三倍金額,以較高者為準。如果是被定罪電匯詐騙和妨害司法,最高可被處以50萬美元的罰款。
2014年9月,T-Mobile在西雅圖法院控告華為竊取該公司「Tappy」機器人技術。2017年5月,陪審團裁定華為違反與T-Mobile的合同,需支付T-Mobile 公司480萬美元。
華為一月份被告的另一件案子來自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該法院1月24日起訴華為設備公司、華為設備美國公司、香港天通科技公司(Skycom Tech Co. Ltd.,又稱星通),以及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等四個被告,指控他們涉嫌串謀、銀行欺詐、電匯欺詐和詐騙等罪行,違反(及共謀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簡稱IEEPA)和共謀洗錢等13項罪名。
今年「世界行動通訊大會」(MWC 2019)於2月25日至2月28日在西班牙巴塞羅那的Fira De barcelona Gran Via展館舉行,美國聯邦政府派代表團出席MWC大會,主要目的之一是為遊說各國政府及電信運營商,遵循美國排除華為設備的政策。
美國國務院網絡安全事務副助理國務卿羅伯特‧斯特雷耶(Robert L. Strayer)週二在MWC上發表講話時表示,美國與國際盟友已就華為的安全威脅進行了成功對話。「人們正在理解我們所表達的要點,在這個技術中隱藏著來自中國(中共)的安全隱憂。」他說。
斯特雷耶引述了英國公布的一份報告,該報告指出中國公司在軟件安全檢測方面存在「兩面手法及欺騙」,以及美國司法部上個月對華為的一系列刑事起訴。
美國認為華為可能會受到中共當局的控制,在其設備上安裝後門,協助中共從事間諜活動。華為否認所有的指控。
中共《國家情報法》(National Intelligence Law)第七條規定,所有組織和公民都必須支持、協助和配合開展國家情報工作,並保護他們所知道的國家情報工作機密。#
責任編輯: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