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公眾場所設女性專用停車位?法官判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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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余平德國報導)作為一個城市,為了照顧女性,在公眾場所特意為女性設置了專用停車位。但近日一個地方法院判決,不可以這樣做,至少不能使用法定的交通牌。

電視一台報導,慕尼黑管理法庭日前宣判,城市和地方政府不能設置女性專用停車位。此案的原告是一位26歲的男性居民,他認為,女性專用停車位讓他感到受到歧視,因此他對市政府提出投訴。

他認為,不僅男性會有被歧視感,其實女性也一樣。因為在他看來,女性專用停車位的含義就是女性是弱勢的,特別需要保護。

據悉,原告所指的城市是上巴伐利亞的Eichstätt。由於發生一起強姦案,該市2016年決定,設立女性專用停車位。

慕尼黑行政法院的法官對歧視問題不予置否,但從牌子的發放方面提出異議。法官認為,在公共場所只能使用交通規則規定的交通牌,而這種官方法定的交通牌裡並沒有「女性專用停車位」的牌子。

因此,地方政府不能設立這樣的牌子,即使出於對女性的尊重,或只是作為一種建議,也不行。法官解釋,如果在私人場地,例如超市停車場,或私人經營的停車場,允許樹立這樣的牌子。

經過口頭談判,原告與被告城市達成一致,該市到2月底以前更換「女性專用」這樣的牌子,牌子的內容要讓人明確,這只是一個建議或請求,男性停在這個位子上不會造成任何後果。

責任編輯: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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