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12月08日訊】一隻野生保護動物猞猁,闖入甘肅祁連山一個養殖棚咬死五隻雞。兩男子將猞猁打死,近日皆被判刑、罰款,輿論譁然。網民熱議:老虎跑家裡吃人,也動不得?
王某借用李某位於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一保護站內的一個養殖棚,用於自家養雞。2019年2月的一天,王某的妻子發現飼養在養殖棚內的雞被猞猁咬死五隻,她於是將猞猁堵在養殖棚裡,然後喊李某、王某二人來打。隨後王某和李某一起用棒子將猞猁打死。
李某將猞猁的皮剝掉,因無人食用,就將肉和皮交給人扔到了一個廢舊地窖裡。
他們當時可能並不知道,這一舉動會為自己帶來官司。
兩人被判刑6個月 罰賠7.7萬元
經寧夏綠森源森林資源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李某、王某殺害的野生動物係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猞猁,其基準價值為每隻15,000元(人民幣,下同),生態破壞價值為75,000元。
10月,祁連山林區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兩位被告人犯非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000元。同時,還要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75,000元,並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法院稱,這樣判的原因是二被告人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庭審中當庭自願認罪,可以從輕處罰。
上述案件被媒體曝光,輿論譁然。
律師:為何沒律師辯護?
資深刑事律師譚敏濤表示,兩被告人是否明知被害動物身分,為何沒律師辯護意見?包括雞的損失應由誰負擔,需要釐清。
12月5日,《瀟湘晨報》記者聯繫祁連山林區檢察院,工作人員回覆稱兩名被告人自行辯護,沒請律師,認罪認罰,也沒有索賠,詳細情況需與法院聯繫。
隨後,該報記者兩次聯繫祁連山林區法院,表明採訪溝通意圖,截止發稿時未獲有效回應。
網民熱議
對此,網民議論紛紛:「有些冤枉了。他們只是為了保護自己的雞,並非有意攻擊。政府失責。」
「政府工作不到位,養雞人根本就不知這是重點保護動物。要是知道而故意殺死,定會偷偷埋葬,不會亂扔。政府應教育宣傳,不應簡單粗暴罰養雞人。」
「要是縣長家兒子你敢判嗎,就是欺負老百姓。」
「按這標準,老虎跑家裡吃人,也只有看著它吃了,動不得?」
「生態破壞價值是怎麼估算出來的?」「這7.5萬是要賠償給哪個部門呢?」「誰陪雞錢給養殖戶呢?」
此前也有類似有爭議的案件:例如2016年,徐州兩男子在山林中用彈弓打死了六隻鳥,其中有一隻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雀鷹。儘管兩人不知曉被打死的是國家保護動物,但還是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責任編輯:心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