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12月05日訊】中共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前黨組書記、院長董秉惠(副廳級)日前出庭受審,其被指控受賄2,200餘萬元,貪污160萬元。此前,董秉惠曾被指知法犯法,以案謀私等。
據「鄂爾多斯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董秉惠涉嫌受賄、貪污罪案12月3日在鄂爾多斯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
檢方指控,2013年5月至2019年6月期間,董秉惠利用擔任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辦理、工程承包及幹部提拔使用等方面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它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安排工作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200餘萬元。
另外,董秉惠還利用擔任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的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產人民幣160萬元。
今年9月的「雙開」通報中,董秉惠曾被指知法犯法,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對抗調查;違規為兒子操辦婚宴,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多次送給領導幹部及其配偶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私慾膨脹,非法占有公共財物;以案謀私,拿司法權做交易,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收賄等。
現年56歲的董秉惠一直在內蒙古任職,2000年10月至2012年2月曾任包頭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期間後5年還兼任市綜治辦主任;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任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初期曾兼任市綜治辦主任3個月;2013年5月調任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代院長、黨組書記,2014年2月起 任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2019年3月落馬。
董秉惠還因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曾被海外明慧網點名。
董秉惠任包頭市政法委副書記11年多,並兼任市綜治辦主任長達4年多。據明慧網今年9月報導,董秉惠在任期間,積極推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政策,下達迫害指標,操控、指揮公檢法司採取跟蹤、盯梢、監聽、監控等手段對法輪功學員綁架、抄家、關押、惡意起訴、非法判刑。在此期間,包頭市有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去年8月以來,中共內蒙古政法系統震盪,除了董秉惠,還有十數名官員相繼落馬,包括內蒙古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原政法委書記邢雲,內蒙古公安廳原副廳長孟建偉,內蒙古公安廳前副廳長趙雲輝,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前副局長杜寶君,赤峰市委前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王東偉,內蒙古政協前副主席、公安廳原廳長馬明等。
其中,去年10月落馬的孟建偉與董秉惠有較多交集。董秉惠擔任包頭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期間,孟建偉先後任包頭市公安局局長、市委政法委書記。
今年9月,孟建偉以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被提起公訴。此前,孟建偉還被指給黑惡勢力當「保護傘」,在其庇護下多名下屬也成為涉黑「保護傘」,大搞權色、錢色交易等。
孟建偉也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並被明慧網點名。#
責任編輯:莊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