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11月14日訊】中共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錫林郭勒盟分院前黨組書記、檢察長田忠寶(副廳級)日前以受賄、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此前,田忠寶被指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干預司法,搞權色交易等。
據中共官媒報導,11月13日內蒙古阿拉善盟中級法院田忠寶案做出上述判決,並對其處罰金140萬元。田忠寶表示服判,不上訴。
現年55歲的田忠寶長期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任職,曾任該市玉泉區監察局副局長,玉泉區紀委書記、副書記、區長、書記等職;2013年1月調任內蒙古檢察院錫林郭勒盟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於2019年1月落馬。
今年8月,田忠寶被「雙開」。通報內容顯示,身為司法官員的田忠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干預司法,利用職權搞權色交易,收受賄賂,賭博等。
5、6月的內蒙古紀委監委網通報曾提及內蒙古的涉黑「保護傘」,其中包括4名廳級官員田忠寶、內蒙古公安廳前副廳長孟建偉、包頭市前副市長路智和內蒙古廣播電視台前黨委書記趙春濤。
其中,田忠寶被指長期與惡勢力人員混在一起吃喝玩樂,縱容其坐大成勢。孟建偉被指是「傘上之傘」,不僅干預辦案、放任「黃賭毒」,在其庇護下多名下屬也成為涉黑「保護傘」。
此外,田忠寶、孟建偉和路智還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曾被海外明慧網點名或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責任編輯:莊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