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10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燕編譯報導)美國國務院近日公布2019年11月移民排期,親屬移民類(中國大陸及港澳台出生申請人)所有類別小進1個月左右;大陸申請職業移民多個類別前進10天至3個月不等,港澳台出生的第一優先申請人也有移進1個多月。
在「遞件排期」方面,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親屬移民所有類別都有1個月到1個半月的移進。職業移民的遞件排期上,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所有類別都原地踏步。
綠卡批准排期
1. 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的「綠卡最後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簡稱「綠卡批准排期」),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具體更動情形如下:
第一優先(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F-1類):前進45天,到2013年3月1日;上月前進14天。
第二優先2-A類(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F-2A類):有名額,無需排期;上月也無需排期。
第二優先2-B類(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F-2B類):前進37天,到2014年7月8日;上月原地踏步。
第三優先(公民已婚子女,F-3類):前進30天,到2007年10月15日;上月前進14天。
第四優先(成年公民的兄弟姊妹,F-4類):前進40天,到2007年1月1日;上月前進21天。
2. 職業移民
至於綠卡批准排期的職業移民,港澳台申請人第一優先的排期連續3個月前進,11月前進40天至2018年6月1日;第二優先、第三優先(一般類以及非技術勞工)、第四優先以及第五優先等都是有名額。
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第一優先,11月排期前進92天至2017年2月1日;第二優先也轉退為進,前進73天至2015年3月15日;第三優先(一般類)原地不動,維持在2015年11月1日;第三優先其他類別(非技術勞工)前進31天至2008年2月1日;第五優先(區域中心)從暫無排期、變為2014年11月1日,非區域中心前進10天,至2014年11月1日。
2019年11月美國移民排期
A表:綠卡批准排期表
親屬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3年3月1日(移進45天) |
2013年3月1日(移進45天) |
第二優先(2A)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二優先(2B) |
2014年7月8日(移進37天) |
2014年7月8日(移進37天) |
第三優先 |
2007年10月15日(移進30天) |
2007年10月15日(移進30天) |
第四優先 |
2007年1月1日(移進40天) |
2007年1月1日(移進40天) |
職業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8年6月1日(移進40天) |
2017年2月1日(移進92天) |
第二優先 | 有名額 |
2015年3月15日(移進73天) |
第三優先 | 有名額 |
2015年11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 | 有名額 |
2008年2月1日(移進31天) |
第四優先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四優先(宗教勞工)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五優先 | 有名額 |
2014年11月1日(移進10天) |
第五優先(區域中心) | 有名額 |
2014年11月1日(出現排期) |
遞件排期
美國國務院簽證公告自2015年10月起實行雙軌制,在「綠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項「遞交申請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簡稱「遞件排期」)。
2019年11月的遞件排期,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在親屬移民類別上,第一優先移進48天,至2013年9月1日;第二優先F-2A類(未成年子女)移進31天,至2019年9月1日;第二優先F-2B類(成年未婚子女)移進38天,至2015年1月8日;第三優先移進31天,至2008年4月15日;第四優先移進47天,至2007年7月1日。
職業移民遞件排期上,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都是原地踏步。港澳台的第一優先維持在2019年7月1日,其餘類別都有名額;大陸申請人的第一優先排期為2017年9月1日;第二優先是2016年8月1日;第三優先是2017年3月1日;第四優先有名額;第五優先維持在2015年1月1日。
2019年11月美國移民排期
B表:綠卡遞件排期表
親屬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3年9月1日(移進48天) |
2013年9月1日(移進48天) |
第二優先(2A) |
2019年9月1日(移進31天) |
2019年9月1日(移進31天) |
第二優先(2B) |
2015年1月8日(移進38天) |
2015年1月8日(移進38天) |
第三優先 |
2008年4月15日(移進31天) |
2008年4月15日(移進31天) |
第四優先 |
2007年7月1日(移進47天) |
2007年7月1日(移進47天) |
職業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9年7月1日(原地踏步) |
2017年9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二優先 |
有名額 |
2016年8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優先 |
有名額 |
2017年3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優先(其他)技術勞工 |
有名額 |
2008年8月1日(原地踏步) |
第四優先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五優先 |
有名額 |
2015年1月1日(原地踏步) |
根據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署官方網站簽證公告(移民排期)專頁,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的親屬移民類別及額度如下:
第一優先F1: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優先F2-A 、F2-B: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優先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優先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約140,000張職業移民簽證,計有以下五個優先領域:
第一優先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
第二優先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優先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非技術工人。
第四優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優先EB-5:投資移民。 #
責任編輯:李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