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蘇靜好綜合報導)加拿大環球新聞報導,加拿大司法部週一(1月29日)晚間證實,司法部官員已收到美國引渡孟晚舟的正式請求。
加拿大當局應美國引渡申請於去年12月1日逮捕孟晚舟,法庭12月11日給予她保釋,條件是孟晚舟佩戴GPS全球定位器,接受不間斷的監視,交出護照,交付1000萬加元保釋金,晚上11點和早上6點之間不能外出。
週一(1月28日),美國司法部宣布,對華為公司、華為設備美國公司(Huawei Device USA Inc.)、香港天通公司(Skycom Tech Co. Ltd.,又稱星通),以及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等四個被告提起23項刑事起訴,指控他們涉嫌欺詐及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13項罪名)以及竊取一家美國公司的商業機密(10項罪名)。
孟晚舟被指控涉嫌銀行欺詐、電匯欺詐以及共謀進行銀行和電匯欺詐等罪名。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Richard Donoghue說,孟晚舟被指控是「基於她自己的個人行為,而不是因為華為其他員工的行為或不當行為」。
隨著引渡請求正式提出,加拿大司法部必須在30天內確定是否會簽發「訴訟權」。一旦簽發,就會進行引渡聽證會,以審查被逮捕的人是否應該被引渡。
在聽證會上,加拿大法官將確定支持導致引渡請求的指控證據是否「足以讓該人在加拿大進行審判,如果該人受指控的行為發生在加拿大」。
如果加拿大法院批准引渡,加拿大司法部長大衛・拉梅蒂(David Lametti)必須發布最終命令以引渡孟晚舟,這一決定可以接受司法審查。週一,拉梅蒂守口如瓶,他說: 「我們遵守我們的(引渡)條約義務,我們尊重法治。我們在這個過程中會保護孟女士的權利,並將繼續這樣做。」
如果法官不同意引渡,孟晚舟將被釋放。
美國司法部代理部長馬修・惠特克(Matthew G. Whitaker)週一表示,「我們非常感謝加拿大政府對法治的幫助和對承諾的堅持。」
去年12月,一位加拿大高級司法官員告訴記者,美國的引渡請求很少失敗。這個過程可能很長。
根據加拿大法庭此前在保釋庭審上作出的決定,孟晚舟預計2月6日到庭,出席法庭對美國引渡要求進行的庭審。
此外,路透社報導,根據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的時間表,中國華為技術有限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將於週二(1月29日)在加拿大法庭應訊,討論她的保釋條款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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