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枉判八年半 妻子被迫害病危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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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1月26日訊】吉林省四平市梨樹縣法輪功學員張景全、劉金茹夫婦,2016年6月,被當地國保警察非法入室綁架、搶劫。劉金茹在被綁架的當天被迫害致重傷,於2018年10月22日晚上含冤離世。

明慧網報導,張景全被祕密枉判八年半,於2017年4月被劫持到公主嶺監獄,還不知道妻子離世的消息。

2016年6月16日上午11點30分,梨樹縣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李長富、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明山、警察楊文夥同梨樹縣樹文派出所所長邵佔山及宋姓警察等十多人,翻牆跳進張景全夫婦家的院內。

夫婦倆從外面回到家中,就被他們非法抓捕。之後,警察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非法入室,翻箱倒櫃,大肆抄家,搶劫走的私人物品裝了四車,同時還搶走近19萬元現金。國保大隊隊長王明山稱這次是「祕密行動」。

被抓的當天,劉金茹在公安局裡被迫害得受傷嚴重,左小腿後外側皮膚撕裂、左跟腱大部斷裂、左腓骨長短肌斷裂、左腓腸神經斷裂、缺損,術後出現頭暈、噁心、嘔吐等症狀,血壓高達210/140毫米汞柱,時常出現意識不清狀態。

即便劉金茹的身體出現如此危重的病狀,警察仍威脅要隨時把她關進看守所,並叫囂要判他們夫婦六年。

張景全於當晚被劫持到梨樹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後被轉送到四平市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

律師到梨樹縣國保大隊找到王明山,要求其提供案件始末,遭到王拒絕。律師當場指出當地國保以夫妻倆控告江澤民為由將張景全逮捕是報復行為,已經觸犯法律。

王明山對律師稱:「我認為,他們控告江澤民就是違法。」

2016年7月26日,律師趕去四平市看守所要求會見張景全時,看守所拿出了一份由梨樹縣國保大隊出具的「不許律師會見張景全」的文件。文件註明:張景全涉嫌國家安全罪,不許律師會見,並蓋有梨樹縣國保大隊的公章。

9月26日,梨樹縣檢察院將構陷夫妻倆的案卷移交到梨樹縣法院,整個過程沒有通知家屬及律師,檢察院還屏蔽了律師和家屬的詢問來電。

11月,梨樹縣法院祕密開庭,非法判刑張景全八年半。法院不但沒有通知張景全的律師,還欺騙張景全,說他的家人不管他,沒給他聘請律師。當天非法庭審的過程總共十幾分鐘。

2017年1月,張景全自行上訴到四平市中級法院,而四平市看守所還是以梨樹國保有口頭文件為由不許律師會見張景全。

3月末,四平市中級法院對張景全的上訴進行非法祕密開庭,仍保持冤判。依據相關法律,在張景全被投入監獄前,看守所必須通知其家屬會見,但是四平市看守所卻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4月14日將他投入公主嶺市監獄第九監區,隊長叫寧宇。

劉金茹被迫害得身負重傷,後來回家後,神志一直不十分清楚,2018年10月22日晚上1點30分,因腦出血離世。

訴江合法

中國《憲法》第41條規定:「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大陸著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認為:

「鎮壓法輪功完全是江澤民拍腦袋做出來的一個決定。這個決定前,法輪功已存在了8年,這期間沒有一個公民、沒有一個單位來指控,來舉報法輪功對社會、對自己有什麼危害,可見法輪功並沒有危害性。」

「江澤民作為一個前任中共國家主席,在他當政時,公開向法國費加羅報社稱法輪功是X教組織,這就是明顯破壞國家法律的實施。」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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