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9月28日訊】2018年9月20日,山東省日照市五蓮檢察院將公華、孫平、屈正蓉等八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的案卷,退至東港分局國保大隊。
東港分局國保大隊負責該案的主要責任人是張念峰、秦玉精,監辦為林凡中。
明慧網報導,從法律角度上看,該構陷案明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當事人的行為根本不構成犯罪。恰恰是國保警察在延續中共迫害政策,綁架信仰「真、善、忍」的無辜人,是在真正地犯罪。
構陷案過程回顧:
2018年2月2日(皇曆臘月十七),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和巨峰鎮派出所警察在巨峰鎮大集上綁架了公華、孫平兩名法輪功學員。
當日,他們又指派昭陽路派出所和泰安路派出所警察闖入屈正蓉家中,綁架了屈正蓉和屈家六姐屈正華及姐夫姚勇林,同時綁架了在另一處租房居住的李惠娟。
2月3日,警察在租用的民房內蹲守,劫持了先後前去的法輪功學員王延周和王君玲,當日晚間六點左右對民房進行了非法查抄,搶走了大量物品。
在綁架和非法審訊過程中,已經被確認的行凶者有:孫勇,男,日照市泰安路派出所國保警察,刑訊逼供,打人罵人。
3月9日,公華、孫平、屈正蓉三人被日照市東港區檢察院批捕科非法批捕,繼續非法關押在日照市看守所。
另外五人李惠娟、王均玲、王延周、屈正華和姚勇林夫婦則未予批捕,分別被勒索三千元所謂的保證金之後,以「取保候審」名義釋放回家。
5月8日,公華等八位法輪大法學員被構陷至日照市東港區檢察院公訴科。負責審理該構陷案件的檢察官是蔄(man,音滿)冬青(女)。
6月8日,日照市東港區檢察院將該構陷案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卷至東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7月6日,山東省日照市公安局東港分局國保警察再次將綁架的公華、孫平、屈正蓉等八位法輪功學員,構陷至日照市東港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科。
8月6日,構陷公華等八名法輪大法學員的案件,由日照市東港區檢察院移交至日照市五蓮縣檢察院公訴處,負責該迫害案的檢察官是尹鵬。
9月6日,山東日照市五蓮檢察院決定延長所謂的審查起訴時間15天。延長15天意味著在9月21日之前,檢察院要做出起訴、或者不予起訴、或者退卷給國保警察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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