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9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崑山反殺案塵埃落定:于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案件被撤銷。該案始終受到全民關注,網民要求官方立即釋放于海明。有律師表示,于海明事發時受到劉海龍的不法侵害而受傷,可向死者家屬索賠。
9月1日,江蘇崑山當局就崑山交通糾紛引發砍人致死案發通報,認定當事人于海明的行為出於防衛目的,符合正當防衛意圖,不負刑事責任。消息公布後,全民歡呼。
據警方通報,案發當晚,劉海龍醉酒駕駛寶馬轎車,載劉某某、劉某、唐某某沿崑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順帆路路口時,向右強行闖入非機動車道,與正常騎自行車的于海明碰擦。
劉某某先下車與于海明發生爭執,經同行人員勸解返回車輛時,劉海龍突然下車,上前對于海明拳打腳踢。劉海龍持續追打于,後返回寶馬轎車取出一把砍刀(該刀為尖角雙面開刃,全長59厘米,其中刀身長43厘米、寬5厘米,係管制刀具),連續用刀擊打于海明頸部、腰部、腿部。擊打中砍刀甩脫,于海明撿起砍刀,並在爭奪中捅刺劉海龍,刺砍過程持續7秒。
于海明經人身檢查,見左頸部條形挫傷1處、左胸季肋部條形挫傷1處。
9月2日,《中國經營報》官方微博表示,周兆成律師解讀說,對於正當防衛人于海明因為死者劉海龍的不法侵害而受到傷害,如果死者有遺產,于海明可以對此遺產繼承人提出賠償請求。
于海明是陝西省寧強縣人,暫住崑山市青陽路某小區,案發前在崑山市某酒店工程部工作。
此前,《華商報》報導,于海明的家人表示,于海明節儉打工近20年,媽媽生病,爸爸病逝,兒子還罹患癌症,家裡還有個女兒要養,家裡變故不斷,背了十多萬人民幣的債務。
此前有網民稱,面對劉海龍的追砍,于海明應逃跑。于海明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後,網友「策馬踏連營」表示:我要說說那些稱于海明不跑不是老實人的人:1. 他有尊嚴,覺得不能跑;2. 他有理,覺得不該跑;3. 他害怕也不敢跑;4. 他怕電動車丟了,不能跑……他沒跑太好了,教訓了惡人,震懾了壞人,鼓勵了民心。
而此案的始作俑者劉海龍(綽號「龍哥」)大面積紋身、戴大金鏈子、光頭的體貌具足黑社會特徵,且其生前有多次入獄記錄,分別因犯「盜竊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判監,五次被判刑加起來近10年。
據陝西傳媒最新報導,于海明的親哥于海軍已知道了弟弟被判定為正當防衛的消息。他給弟弟打電話沒打通,特別希望能見他一面,全村人都在盼他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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