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內 山東招遠20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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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9月19日訊】近期,中共借掃黑之名打壓法輪功學員。山東2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很多人同時被抄、被勒索錢財,多數人仍被非法刑拘和少數被行政拘留。

明慧網報導,2018年,在中共政法委的指使下,全國很多省份都在搞所謂的「掃黑除惡」。「掃黑除惡」的對像理應是黑社會和危害社會的惡勢力,例如欺行霸市、打架鬥毆、賭博嫖娼、殺人搶劫、謀財害命的流氓、地痞、惡霸等。而山東招遠市防範辦、公安局國保大隊將鎮壓的矛頭指向了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法輪功修煉者。

典型案例如下:

8月17日,山東省煙台市招遠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了住在城東金輝小區的法輪功學員王淑佩,並非法抄家,抄走電腦、打印機和衛星天線等私人物品。直到9月17日,王淑佩家屬到國保要人時得知,王淑佩的事情已經被轉交到檢察院。

8月30日,王淑佩的房東、家住怡水花園的王少敏,也被國保上門帶走,並遭非法抄家。國保警察抄走一些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隨後將王少敏關入煙台看守所刑拘。近日得知,王少敏將被非法判刑。

9月4日,招遠市張星鎮宅科村法輪功學員王新榮、張星鎮法輪功學員孫耀香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煙台看守所刑拘。

9月4日,金嶺鎮郭家村法輪功學員王學芬被綁架並被判15日拘留。

9月6日上午,北馮家村法輪功學員劉淑敏家被綁架並抄家,法輪功書籍等多種私人物品被抄走。

9月6日上午,招遠市區北關西村法輪功學員張淑萍去金嶺鎮辦事,被招遠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並被行政拘留15天。

9月8日,畢郭鎮大曲莊村法輪功學員姜青芝在村北的養豬場被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在煙台看守所。9月17日,家屬得知,姜已被起訴到檢察院。

9月11日,招遠市玲瓏鎮虎王莊村法輪功學員李文德、宋建文在家中遭招遠國保和玲瓏派出所綁架、抄家。

另外,警察也到玲瓏鎮前花園村某位村民家裡去抓法輪功學員,因他家門上貼有勸人向善的對聯,警察懷疑家裡有法輪功學員。

在這期間的綁架過程中,招遠國保勒索保證金或者是收取巨額體檢費用,有的法輪功學員的家人拒不配合,不了了之;有的家人出於恐懼主動交錢。如:2018年9月8日中午12點多,山東招遠金嶺派出所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劉淑芹老人的家中,非法抄家,並將老人強行帶到派出所抽血、按指紋、拍照。警察勒索了她老伴2,000元做押金,才放人。

現已知在近一個月內在招遠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城南區81歲老人郭振香、城南地質隊退休老人孫建國夫婦、城南區賈明英老人、張星鎮倉口陳家村的陳守常、張星鎮叢家村的苑蓮華、羅峰街道的退休教師李春梅、市區南關西村的李秀芹等。

中共《憲法》第36條: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中共《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早已解除。2011年3月1日,《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中第99項、第100項明確廢止以下兩個1999年發布的文件:(1)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2)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因此,信仰法輪功,印製、散發、擁有法輪大法書籍和資料,以及給人們講述法輪功真相都是合法的。

明慧網評論:招遠防範辦、公安國保打著法律旗號幹著違背法律傷天害理的惡事。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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