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醫院賣假藥僅被罰600元 引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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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新安報導)中國大陸醫藥安全問題屢爆醜聞。山東青島多家醫院、藥店涉嫌賣假藥、劣藥,僅被當地藥監部門罰款數百元不等,引發輿論關注。

近日,青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2018年5月處罰的統計表。統計表顯示,青島市城陽區人民醫院因涉嫌購進使用假藥橘紅,而涉案產品已經被銷售完,被沒收違法所得167.50元,罰款525元,合計罰沒款692.5元。

統計表還顯示,青島州澤大藥房有限公司涉嫌銷售劣質中藥飲片及過期藥品,藥房僅被處以銷售劣藥貨值金額兩倍(即295元×2=590元)的罰款。

此外,青島永新中醫院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青島同方藥業連鎖有限公司銷售劣藥等,所處罰款額度都不高,引發外界關注。

網民表示,「賣油條的罰23萬,賣假藥的罰700,看來還是油條危害大。」

「超市和餐飲業等出售過期食品得罰個成千上萬甚至更多,醫藥事關人命大事竟然只罰這麼點,造假知假售假的犯罪嫌疑人怎麼處罰,請問青島食監局你們是出來鬧玩搞笑的嗎?……」

「這是在鼓勵賣假藥?」「在《我不是藥神》這部電影中了解到:賣假藥不應該入刑嗎?」

大紀元記者查詢發現,當地食藥監部門對假藥、劣藥的處罰力度,遠不及對食品安全案例中的處罰力度。

如,青島市南區谷香谷味超市,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預包裝食品,6瓶違法蜂蜜被沒收,並被罰沒款100,013.29元。也就是說,該超市因出售了6瓶蜂蜜,被罰了10萬餘元。

近日,青島市食藥監回應稱,是按《藥品管理法》規定,對該醫院做出中限處罰。此次抽檢的「安徽源和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中藥飲片橘紅在性狀、含量兩項檢測指標不符合規定,但專家稱可能藥效達不到,對人體無危害。

對此,知名律師丁光海向大白新聞表示,「這個處罰算是法律裡面最輕的處罰了。」

丁光海認為,作為提供醫療服務的事業單位,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上處罰都會比這個更重。此舉是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去重就輕,同樣的法律對假藥和劣藥生產者、經營者的處罰也確實太輕了。

他說,違法成本太低,才造成假貨橫行,危害民眾健康。

在震動中國社會的假疫苗事件中,中共藥監部門同樣採取「去重就輕」的方式處理。

據《第一財經》報導,在疫苗這個事關人命的特殊領域,由於違法成本低,有企業換個名字繼續幹。如,曾被曝人用狂犬疫苗造假的河北福爾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五年後變更名稱為「中科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繼續人用狂犬疫苗的生產和銷售。

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2017年因25萬支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被罰款344萬元,與長春長生去年5.7億元的淨利潤相比,如九牛一毛。

同期,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製造了大約40萬支不合格疫苗,中共藥監局近期宣稱,原因是分裝設備短時間故障,導致待分裝產品混懸液不均勻,屬於「偶發」。

此舉導致民間一片罵聲,「都不用找人揹鍋,直接推給機器」,「不是為了讓你信,就是為了讓你服。」#

責任編輯: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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