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主義黑皮書》第一部分 蘇聯的暴力、鎮壓和恐怖(56)

《共產主義黑皮書》:「法院」的新職能

作者:尼古拉‧韋爾特(Nicolas We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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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08日訊】13. 古拉格系統的全盛時期和危機

新的大恐怖和更多公開的審判秀,都不是斯大林主義最後幾年的顯著標誌。然而,沉重而壓抑的氣氛依舊籠罩著戰後的俄羅斯。不同類型社會行為的入罪化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在漫長而殘忍的戰爭過後,該政權可能放鬆控制的希望終究化成了泡影。「人民遭受了太多的苦難,要重演過去,簡直難以置信」,伊利亞.愛倫堡(lya Ehrenburg)於1945年5月9日在其回憶錄中寫道,但他立即補充說:「不過,我充滿了困惑和痛苦。」這種預感實在太有預言性了。

「面對極其艱難的物質狀況,人們感到絕望,卻又希望會有所改變。他們就在這種絕望與希望之間徘徊。」1945年9月和10月,由巡迴各省的蘇維埃中央委員會指導員發給莫斯科的幾份檢查報告這樣寫道。這些報告聲稱,該國許多地方仍處於混亂狀態。生產因工人規模巨大而自發的遷移而拖延。這些工人曾於1941年和1942年撤離期間被分配到東部。一場規模空前的罷工浪潮震撼著烏拉爾地區的冶金工業。飢荒和惡劣的生活條件正成為一種常態。該國有2500萬人沒有住房,體力勞動者的麵包配給每天還不到1磅。1945年10月底,新西伯利亞的情況極其糟糕,以至該地區黨委首腦們甚至建議工人不要參加紀念「十月革命」的遊行,因為那麼多的人沒有衣服和鞋子穿。面對如此慘況,傳言迅速蔓延開來,特別是關於即將放棄集體農耕的做法,因為集體農場已再次證明,沒有能力養活農民並提供給他們幾普特的小麥,來換取他們整個季度的勞動。

正是在農業方面,情況極其危險。農村飽受戰爭和嚴重乾旱的蹂躪;由於機械和勞動力極度短缺,1946年秋季的收成是災難性的。儘管1946年2月9日斯大林在一次講話中承諾結束定量供應,但政府卻被迫再度繼續實行。政府拒絕研究這場農業災難的原因,並歸咎於少數私人農戶的貪婪,決定「消除一切侵犯集體農場地位的行為」,並追捕「破壞徵收過程的外來敵對分子、竊賊和任何被發現盜竊收成者」。1946年9月19日,一個集體農場事務委員會成立,由安德烈‧安德烈夫擔任主席,任務是沒收戰爭期間被集體農場工人「非法私占」的一切土地。在兩年內,該管理機構設法收回了農民逐漸占有的近千萬公頃土地。他們試圖積攢更多土地以求生存。

1946年10月25日,一項命名為「國家糧食防禦」的政府法令,命令司法部在10天內迅速處理所有盜竊案,並再次運用1932年8月7日法律的全部力量。該法律當時已被廢棄。1946年11月和12月,逾53,300人被判刑,其中大多數是集體農場工人。他們因偷竊糧食或麵包被發配到營地。數千名集體農場場主因「破壞農村的徵收運動」而被捕。起初,徵收通常達到其目標的33%,但在這兩個月裡,這一份額上升至77%。這一上升付出了極高代價:在「農村徵收延遲」的委婉說法背後,潛藏著又一場飢荒的痛苦現實。

1946~1947年秋冬的這場飢荒,對於1946年夏季旱災影響的地區衝擊最為嚴重。這些地區是庫爾斯克、坦波夫、沃羅涅日、奧廖爾和羅斯托夫諸省。至少有50萬人罹難。與1932年一樣,1946~1947年的飢荒完全在沉默中被忽略。在某些地區收成幾乎達不到每公頃250公斤時,拒絕降低強制徵收目標,意味著短缺演變成了飢荒。飢腸轆轆的工人往往別無選擇,只得偷一點儲備糧以求生存。在一年內,記錄的盜竊案就增長了44%。

1947年6月5日,政府頭天頒布的兩項法令被公布。兩者都非常接近於1932年8月7日頒布的知名法律之精神與條文。這些法令規定,任何「對國家或集體農場財物的攻擊」,均被罰關入集中營五年至二十五年,取決於它是個人犯罪還是集體犯罪、是初犯還是再犯。凡知曉有人準備偷竊,或者是目擊偷竊,卻未報警者,均被判刑一至三年。一份機密通知提醒法院,在工作場所小偷小摸,此後歸屬1947年6月4日的這些新法管轄。此前,這種行為最高可判喪失一年公民權利。

當年下半年,逾38萬人因這項嚴苛的新法被判刑,包括21,000名16歲以下者。若僅偷了幾公斤黑麥,可能被判關集中營八到十年。一個例子是1947年10月10日弗拉基米爾州蘇茲達爾(Suzdal)地區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判決:「晚上值班守護集體農場的馬匹時,兩名15歲和16歲的未成年人N.A.和B.S.,被逮著從集體農場的菜園裡偷了3根黃瓜……N.A.和B.S.因此被判在一個普通的勞動流放區監禁八年。」作為6月4日法令的結果,六年內有130萬人被判刑,75%的人被判五年以上。1951年,他們占到古拉格所有普通罪犯的53%、所有罪犯的近40%。在上世紀40年代末,嚴格執行6月4日的法令,大幅增加了普通法院所判刑期的平均長度;超過五年的判刑所占份額,從1940年的2%上升至1949年的29%。在這個斯大林主義的高峰期,人民法院所施予的那種「普通」的鎮壓性懲罰,取代了30年代更為常態化的NKVD法外恐怖。

因盜竊被判刑的人中有眾多的婦女、戰爭寡婦,以及淪落到靠乞討和偷竊為生的幼兒母親。1948年底,古拉格容納著逾50萬名囚犯(是1945年的兩倍)。約22,815名4歲以下兒童被關在位於婦女營的「嬰兒房」中。到1953年初,該數字上升至35,000以上。為了防止古拉格變成龐大的託兒所,政府被迫於1949年4月下令部分大赦。近84,200名母親和兒童因此獲釋。儘管如此,數十萬被控小偷小摸者的永久性湧入,也意味著直到1953年古拉格仍有較高數量的婦女。她們通常占所有囚犯的25%~30%。

1947年和1948年,又有幾項法令加強了壓制性法律的武器庫。這些法令頗能反映出當時的氣氛:1947年2月15日的一項法令,禁止蘇聯公民與外國人通婚;1947年6月9日的另一項法令,涉及「對洩露國家機密或丟失包含國家機密的文件的處罰」。最知名的是1948年2月21日的法令。根據該法令,「所有間諜、托派分子、破壞分子、右翼分子、孟什維克、社會革命黨人、無政府主義者、民族主義者、白軍和其它反蘇團體,完成在營地的刑期後,將被流放到科雷馬地區、新西伯利亞州和克拉斯諾亞爾斯克州……以及哈薩克斯坦的某些遙遠地區。」事實上,監獄管理部門寧願讓這些「反蘇分子」(主要是1937年和1938年被判刑的第58條政治犯)繼續處於嚴密看守之下,並任意將他們的刑期再延長十年。

同一天,即1948年2月21日,最高蘇維埃主席團通過了另一項法令,命令從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驅逐「所有拒絕履行集體農場最少工作日數、像寄生蟲一樣生活的個人」。6月2日,這一措施擴展到該國其餘地區。破敗的集體農場,連給工人最微薄的報酬也無法保證,因此許多工人常常履行不了管理部門強制實行的最少工作日數。如此一來,數百萬人突然受到這項新法的威脅。由於認識到把這項新法令嚴格運用於「寄生現象」會進一步破壞生產,地方當局一般在執行該法律時不嚴格。儘管如此,僅在1948年,仍有逾38,000個「寄生蟲」被驅逐,並被分配住在一個NKVD軍事管制總部(komandatura)裡。儘管1947年5月26日死刑被象徵性(和短暫地)廢除,但在這些壓制性措施面前,完全黯然失色。1950年1月12日,極刑又被恢復,旨在允許處決當年「列寧格勒事件」中的被告。#(待續)

(編者按:《共產主義黑皮書》依據原始檔案資料,系統地詳述了共產主義在世界各地製造的「罪行、恐怖和鎮壓」。本書1997年在法國首度出版後,震撼歐美,被譽為是對「一個世紀以來共產主義專制的真正里程碑式的總結」。大紀元和博大出版社獲得本書原著出版方簽約授權,翻譯和發行中文全譯本。大紀元網站率先連載,以饗讀者。文章標題為編者所加。)

譯者:言純均,責任編輯:張憲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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