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度:大法弟子被稱作「全縣唯一的好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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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6月27日訊】這是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一位大陸大法弟子在明慧網上講述的修煉故事。

他是一九九六年五月喜得法輪大法,得法前曾在組織部、農業局、鄉鎮等單位工作過。一九九七年,他被調入一科局做常務局長工作,由於嚴格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受到群眾的一致好評和領導的高度信任,甚至被稱作「全縣唯一的好幹部」、「一個真正的大好人。」

經銷塑鋼窗的小張說:「煉法輪功的,真不收一分錢的禮呀!」

一九九八年初,他所在單位建綜合樓,主要領導讓他任建房領導小組組長,負責建房各項合同的簽訂和資金的支配等。單位一把手在全體職工大會上公開宣佈:「建房領導小組由某某某擔任組長,因為他煉法輪功,道德品質高尚,一心為大家著想,這是大家公認的。我對某某某的信任超過對我自己的信任,單位的事情交給某某某我放心。」

有一天,負責他們建築施工塑鋼窗的小張,向他單位小詹詢問他家的住處,小詹說:「你要送禮呀,你別去了,去了也沒用,人家不收禮。」小張說:「我就是到他家看看,串個門,把這麼大的工程給我了,我得當面謝謝人家。」小詹說:「人家是煉法輪功的,誰送的禮都不收。」小張說:「這不可能,我走南闖北這麼多年,從來沒見過不收禮的。」小詹說:「你不信?那我把你送到他家門口。」於是小詹把小張送到了他家門口。

小張進門之後,從兜裡拿出一個鼓鼓的大黃牛皮紙信封,看上去裡面足有上萬元人民幣。小張畢恭畢敬的說:「我代表我們廠長來看看你,你把這活包給了我們,我們非常感謝您。」說著把這錢放在桌子上,隨口說自己還有急事,站起來就往外走。他一把抓住小張的胳膊,把裝著錢的信封塞到小張兜裡,抓住小張衣兜不撒手,讓小張坐下。他對小張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我師父要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遇事為他人著想,我不收任何人的禮。你們掙點錢也不容易,你快把錢拿回去吧。」

小張說:「你不收下這錢,我跟廠長沒法交差。」他說:「那你就把這筆錢用在提高工程品質上吧。」 小張既敬佩又感歎說:「煉法輪功的真是不收禮呀!我還沒見過像你這樣的好人呢!」

後來小張又找他妻子(也是大法弟子),當然也被她拒絕了。最後小張跟他說,那我請你們吃一頓飯行不?他答應了小張。吃完飯後小張去結帳,服務員說,帳已經結完了。原來在他們三個人吃飯的中途,他以出去解手為託辭,先把錢付了。

辦公室主任說:「煉法輪功的,不占公家一分錢的便宜。」

他主管單位的財務工作,吃喝拉雜的費用都有他簽字報銷。故而在親朋好友、工作過的單位領導、同事看來,他請他們吃一頓飯是輕而易舉的事。所以有事沒事他們就會到他單位來坐坐,等他請他們去飯店。他們都覺得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吃完了簽字報銷是理所當然的。

一天快到中午了,他曾經工作過的那個鄉鎮的一個村書記領著幾個人來到他辦公室,進門就說:「中午不走了,我們來了,還不請我們吃一頓。」他說行,讓辦公室主任安排一下。吃完飯他從自己兜裡掏出現金結帳,結完帳沒要收據。那村書記問辦公室主任,怎麼不要收據呢,辦公室主任說:「要那沒用,我們局長家裡來客人請吃飯都是自己花錢,從來不占公家一分錢。」

單位的綜合樓竣工後,建築商把單位幾個主要領導的住宅的地面都鋪上了地磚。他知道後,根據房間的面積和地磚的品質外加水泥和人工合計兩千八百元左右。他便讓一個同事也是建築商的一個同學,把錢轉給了建築商,一共三千元。沒過幾天,建築商來到他辦公室,很無奈又非常敬重的對他說:「我只是想表達一下我對你的感謝,這點兒你也不接受,你煉法輪功,送禮不收,請吃飯跳舞也不去,變相給你點好處也不要,把錢退給我,還多給我二百元,真是拿你沒辦法!這當領導的要都像你這樣那國家就好了。」

他所在的單位,每年招待費,至少都在十幾萬,甚至更多。飯店老闆為了和他們拉近關係,結帳時在原飯費基礎上多開二三百拿回去報票子,從中得到好處是很容易的事。如飯費五百元,那單據上可能寫八百元,或更多。這樣在報銷時,他就只好在飯費收據上簽上:「實際花銷五百元」,按實際費用報銷。

逢年過節,或有時需要他關照的職工,給他送錢送禮他都一一謝絕和送回。因為他知道自己是大法弟子,事事時時都要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

知道的人說:「一般人做不到」

他所在單位,大大小小的官以檢查工作為名來要吃要喝的不少,省級的、市級的、縣級的,不僅要吃好喝好,更主要的是玩好,「玩好」就是要那種特殊的服務。

有一次市紀委一個處長來了,是他參加市培訓時的一個同學。領導為這位處長安排的規格比較高,他們也把他叫過去一起招待。吃完飯後,汽車把大家送到了一個地方, 下車後,進了一個大廳,他才知道這裡是一個個包房。他轉身走出大廳,到車裡坐著。不一會兒,負責招待的領導從大廳出來找他,非得讓他進去不可。他說:「我不會去做那種事的,我決不會去的。」這位領導就從車裡往外拽他,他手拽著車把手,腳蹬著,領導沒拽動他,氣呼呼的說:「是不是因為你煉法輪功?」他說:「是啊,煉法輪功的哪有做這種事的!」坐在車裡的司機說:「領導不去,我替領導去行不行?」那位領導說:「和你有啥關係,這是領導才有的待遇。」

此事在當地傳開,知道的人都說:「煉法輪功的真了不起,不嫖不賭的,一般人做不到。」

駐看守所的督導員說:「全縣唯一的好幹部被關起來了,我不幹了!」

一九九九年十月,縣委書記、黨群書記、組織部長、紀檢委書記等找他談話,讓他放棄修煉法輪功。他跟他們講,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堅持自己的信仰是憲法賦予我的權利。

於是他們免去了他的正科級級別和行政領導職務,並非法把他關押到縣第一看守所。他被非法關押進看守所的第二天,早上八點鐘上班時,檢察院駐看守所督導員來到關他的監室窗前,打開窗戶問他:「誰把你關進來的?因為什麼把你關進來的?」他說:「因為我煉法輪功,是縣委書記下令把我關進來的。」 督導員說:「你聽大哥的話,就說不煉了,騙他們,回家偷著煉,別那麼死心眼。」他說:「那可不行,我煉法輪功,怎麼能說假話呢?」

督導員一看勸不動他,就開始罵起縣委書記來,越罵聲越大:「某某某不貪不占、不嫖不賭,到哪個單位解決不了的問題人家能解決,別人幹不了的事情,人家能幹得了,是縣裡唯一的一個好幹部,把這樣的好幹部關起來?!」罵縣委書記不是人,大聲罵著:「我不幹了,我找他算帳去!」說完就走了。

下午上班督導員又到關他的監舍窗前對他說:我去縣委找他們去了,說縣委書記沒在家,去省裡開會去了。縣委辦公室主任問他罵罵咧咧的找書記幹啥?督導員說,你不知道縣委書記把某某某關起來了?縣辦公室主任等人也感到很驚訝。

督導員這一吵吵,獄警都出來看。他手指著他們大聲說:「誰也不許欺負某某某,煉法輪功的是好人,誰欺負某某某我跟他沒完!

政保科科長說:「你才是一個真正的大好人。」

那是在二零零零年的六月,他因為堅持信仰,被非法關押在縣第一看守所。

有一天公安局政保科長把他從看守所帶到自己的辦公室,非常嚴肅地對他說:「老弟呀,聽大哥一句話吧,說一個『不煉』回家吧。縣委書記、『六一零』、公安局等有關部門領導開會決定,要對你進行調查,調查你在工作過的地方是否有違法亂紀行為,我一旦發現有問題,要從嚴從重處理你。你趕快說不煉了,查出來一點事你就完了,公職、孩子、老婆都要受牽連的。」 他說:「我真的沒事,沒做過一件違法亂紀的事。」這位科長搖搖頭無奈地把他送回看守所。

過了幾天,縣紀檢委幹部到看守所核實一個有他簽字的三千元錢的借條,問他是怎麼回事。他說這是自己所在原單位清欠款時,當時縣委決定由公檢法三部門配合他們做這項工作。那條子的三千元錢是給法院的,是對法院配合他們單位清欠工作的一點酬謝。於是紀檢工作人員到法院找到了原法院院長核實此事。

過了幾天,原法院院長把電話打到了看守所,對他說:「老弟呀,當時那三千塊錢我入帳了,紀檢委幹部已經核實完了,沒事了。你要是別的事我都能幫你,把你弄出來,你煉法輪功我幫不上你忙啊,你自己多保重吧!」

大約過了半個月,公安局政保科張科長又把他從看守所帶到自己的辦公室,讓他坐下後,還給他倒了一杯水,非常敬佩的對他說:「老弟呀,不查不知道,一查才知道你走過這麼多單位,沒有一點違法亂紀行為,吃喝嫖賭不沾一點邊。唉,只有學法輪大法的人能做到這一點,你才是真正的大好人啊!」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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