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殺了女孩?甘肅女生遭老師猥褻跳樓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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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6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哥,謝謝你,我走了」,這是甘肅慶陽市西峰區19歲女孩李某奕留下的最後話語。當時,她拿出手機看到了網民們冷酷無情的評論,她對這個冰冷的世界已無任何留戀,她在圍觀人群的起鬨下從高樓跳下自殺。

這兩天,李某奕遭到班主任老師猥褻而跳樓自殺的事件,拷問了所有中國人的良知。人們對圍觀者冷漠的言語刺激、醜陋的行為,感到相當的憤怒和震驚。

19歲女孩的最後時刻

6月20日中午,李某奕和家人在一起吃過午飯後,說要出去走走。隨後她在朋友圈留下最後的遺言,爬向了麗晶百貨8樓窗台外。她呆呆地望著這個世界,手機在她的手中不時地震起。

當時,她讓消防員與父親都不要去靠近她。這時底下圍觀的人群越來越多,現場有數百人駐足觀望,冷嘲熱諷,不時發出鼓掌和歡呼聲,他們冷漠地催促女孩快點跳樓:「怎麼還不跳?」「你倒是快跳啊!」「在那裡猶豫什麼?丟不丟人?快跳啊!」

甚至很多人在網絡上開啟了直播,在直播中都是對女孩諷刺的留言,評論中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陌生人去關心下她,去救她最後一下。

視頻中顯示,當時一名消防員抓住女孩的一隻手,拚命喊:「抓住!抓住!」經過四個多小時的僵持,女孩掙脫了消防員的手,她笑著對消防員哥哥說了最後一句話:「哥,謝謝你,我走了。」

脫手的那一刻,消防員撕心裂肺的嚎啕聲格外刺耳。然而,樓下的人們,鼓起了掌,甚至有人吹口哨,表示「跳得好」……

大陸微信公眾號「大叔時評」的文章表示,底下那群醜陋、歡笑、激動、鼓掌、嘲諷、直播的圍觀者們,他們從來不知道一個生命是遭受到多大的痛苦才會自棄,他們心裡根本沒有一句「或許再救一下」的念頭!他們笑得就像戲台下等待謝幕的觀眾,只為了「快手」與朋友圈中一個個留言上跳動的數字,甚至還有人冷血地寫下:「夠磨蹭的,可終於跳了。」

文章說,從強姦未遂的始作俑者班主任,到推卸責任的學校、視其為異類的同學、冷酷無情的執法者,以及大廈底下與直播中醜陋的圍觀人群,每一個人、每一個人都是間接讓她走上絕路的凶手!

新浪名博王珣的文章寫道,看到如此場景,內心不會感到冷嗎?不會覺得恐懼嗎?看客們對生命的冷漠、人群中的起鬨、現場視頻的惡搞、無休止的調侃嘲弄,無疑是推向女孩身後的那隻罪惡之手。這是在用娛樂的精神,消費著女孩的人血饅頭。

有網民表示,「一個高三女孩被班主任猥褻,檢察院以情節輕微為由不立案,拖了兩年等到這個結果使她心灰,爬上樓被圍觀的人起鬨『你跳啊』,最後跳樓身亡。教育者的施暴、同學的嫌棄、公權力的失職、路人的起鬨……她短暫的生命中所遇到的人不約而同完成對她的共同謀殺,一環扣一環,她不是自殺的,是被一步步推向深淵。」

「慶陽六中高三二班班主任吳永厚,真是的畜生都不如,對一個花季少女下手,良心何在,道德何在,為人師表,內心如此齷齪與骯髒。」

「心酸,好想哭,周圍人太冷漠了,還一直說著『怎麼還不跳』,希望他們得到報應。」

「一個世紀過去了,沒想到人還是這麼麻木。道德底線已完全突破,且不說要去見義勇為,最起碼的尊重生命都不會,這個國家真的病了。」

李某奕曾四次試圖自殺

兩年前,李某奕還是一名高三學生,正準備著高考讀大學,這正是充滿著幻想的花季年齡。然而,她遭遇班主任吳永厚的猥褻,她的人生因此變得黯淡,這噩夢般的往事在她的腦中一輩子也揮之不去了。

在女孩留下的控訴書中寫道,2016年9月5日,李某奕突發胃病回到公寓休息,當天晚上8點左右,班主任吳永厚以探病為名,對女孩動手動腳,她反抗無果,對她「親吻、摟抱、撫摸,還想撕掉衣服」。後因另一位老師進來而停止。

但女孩再也無法正常上學了,兩年來深受抑鬱症的困擾。她常常一個人躲到廁所間無助地哭泣,每晚睡覺都會在夢中被此事驚醒,害怕禽獸老師再在她入睡期間爬到她的身上。

日前(6月24日),李某奕的父親李明(化名)告訴北青報,出事之後,原本開朗的女兒出現抑鬱的情況,後被北京安定醫院確診為創傷後應激障礙。在李某奕手寫的控訴狀中,她寫道,「明明該像鮮花一樣美好的年齡,我卻不知道為什麼要活著。」

李某奕說:「在同學眼中我成了得怪病的人,到處遭受嫌棄。而猥褻我的班主任卻成了可憐的人。」「我曾以為學校是社會裡的一塊淨土,可我卻在這唯一的淨土裡看到了醜陋、鄙夷。」她說。

今年1月15日,李某奕第四次嘗試自殺,把在北京醫院開的藥一下子吃了十幾盒。李明向「深一度」記者出具了當地醫院1月16日發的病危通知書,經搶救,李某奕又躲過一劫。

6月25日,慶陽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員稱,教育局曾對吳某厚猥褻李某奕的事情做出過調查處理,對吳某厚做出了行政降級的處分……並且協調當事人吳永厚對受害人做出經濟賠償。

但是,死者的父親表示,對教育部門給予吳永厚的處分,並不知情。「我的要求就是處理當事人,解開我女兒的心結讓她好好看病,但是直到女兒過世也沒有收到回覆。」

關於經濟賠償,李明表示,當時學校給過他一個35萬的賠償協議,但是協議裡要求他放棄其它訴訟權利,「我不可能簽這個屈辱的協議。」

在李明報案後,當地兩級檢察機關認為「情節顯著輕微,不構成犯罪」,先後做出了不起訴決定。在拿到市檢察院複查決定書後,李明有些絕望,他把複查決定書藏了起來,怕女兒看到。他隨後將申訴材料又遞交給了甘肅省檢察院。

6月中旬,李某奕還是發現了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特別生氣。

在輿論的壓力下,6月26日,慶陽市教育局決定將涉案老師吳永厚調出教育系統、取消其教師資格。但李某奕已選擇離開了這個冷酷的社會。#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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