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6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新安報導)中共貪官無利不貪。中共內蒙古烏蘭察布原市委書記王學豐喜歡打乒乓球,有大老闆為其出陪練費長達5年,還為其父母修房、修路、植樹。
近日,裁判文書網發布的一份判決書,披露了王學豐接受內蒙古商人行賄的部分事實。
公開資料顯示,王學豐曾任鄂爾多斯市杭錦旗旗長、旗委書記,鄂爾多斯市委宣傳部部長,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區委書記,烏蘭察布市市長、烏蘭察布市委書記等職。2016年9月王學豐被檢察機關強制帶走,其人大代表的職務被免除,信息也從政府官網上消失。
此份判決書顯示,王學豐在事發前3個月,也就是2016年6月,內蒙古康莊路橋公司董事長康光榮已經主動供述了王學豐受賄的事實。
2008年至2016年,康光榮為公司購買鄂爾多斯市東勝區裝備基地土地及要求政府返還資金一事,請時任東勝區委書記王學豐提供幫助,先後向王學豐行賄243.473萬元。
第一次是在2008年8月,康光榮到王學豐東勝區的辦公室,送給他5000克黃金,價值人民幣104萬元。
2012年至2013年春,康光榮為王學豐的父母修房、修路、植樹,共支出費用111.473萬元。
歷時最長的一項賄賂是乒乓球陪練費,自2011年至2016年,王學豐學打乒乓球,康光榮先後為王學豐的乒乓球教練芮某支付陪練費28萬元。
據判決書,康光榮的辯護律師表示,康光榮的證言對王學豐案偵破起了關鍵性作用。2016年6月15日康光榮主動交代時任烏蘭察布市委書記王學豐受賄事實,據此,2016年9月15日偵查機關對王學豐受賄予以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康光榮不止向王學豐一人行賄,為了工程項目還曾向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包生榮和鄂爾多斯市原市委副祕書長高耀偉行賄。
包生榮與王學豐交集頗深,2000年,杭錦旗旗長王學豐升任旗委書記,接替他的正是包生榮,且兩人搭班子長達4年多。2005年以後,王學豐歷任鄂爾多斯市委宣傳部部長、東勝區委書記;包生榮則出任杭錦旗黨委書記,後平調財政局局長、書記。
2005年3、4月份,鄂爾多斯市杭錦旗政府要修建塔然高勒至喬家塔(煤田)公路,康光榮為了公司承攬該工程,送給時任杭錦旗旗委書記包生榮99.99萬,2005年4月,包生榮幫助承攬到該工程。康光榮後又送了黃金1990克。又以包生榮女兒結婚和拜年為由,送了5萬元。
2004年至2008年,為了公司購買杭錦旗民族中學院內土地和結算工程款事宜,康某某先後送給高耀偉31萬元。
中共治下,官商勾結十分普遍。康光榮表示,其民營企業「在夾縫中生存」,曾經20多個管理部門以各種名目要捐款、贊助,企業不敢得罪管理部門和領導。為了企業生存,他選擇了「行賄」。
今年1月,王學豐被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刑15年,其被指受賄1600餘萬元。
近兩年多來,烏蘭察布市至少已有6名廳官被查,除了原市委書記王學豐,還有原市長陶淑菊,原副市長薛培,原政協副主席肖萬壽,原市委常委、集寧原區委書記楊國文,前副市長趙錦(內蒙古政協經濟委員會原專職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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