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萊德中餐館咬人事件 被告人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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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4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晨阿德萊德編譯報導)因價值24澳元的半條魚,顧客全春平(Chunping Quan,音譯)與一名19歲的服務員范志剛(Fan Chi Kong,音譯)發生爭執,因口咬後者被起訴。本週二,法官克恩(Oliver Koehn)判決,這起攻擊指控不成立。

據廣告人報(The Advertiser)報導,法官克恩稱,全春平承認對Nice Fish中餐館服務員范志剛口咬、手掐,但警檢並未反駁她的自衛辯解,也並未證明全只付餐費的半價為不誠實的行為。

事件發生在2017年6月20日,全在位於Gouger St的Nice Fish中餐廳點了一條整魚,價格48澳元。但服務人員只為她端上了半條魚,爭執由此開始。

全曾撥打000向警方求助,但被告知這並不屬於緊急情況。

她隨後付了半條魚和米飯的錢離去,但一名管理人員指示19歲的餐廳服務員范追出並攔住她的去路。爭執升級到肢體衝突,全咬了范的胳膊,並用手掐了他的脖子。

全在法庭上陳述,她的行為只是自衛,因為范抓住她,不讓她離去。她說當時曾反覆告誡范沒有權力阻止她離開,因為「這是澳大利亞,不是中國」,但他不聽。她還稱在公眾場合被抓住不放,她感到「很羞辱」。

法庭上也播放了范向000報警的電話錄音。

責任編輯:陳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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