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H-1B申請人的OPT在4月1日前已經到期但他在4月1日時仍然在F-1的寬限期 (grace period) 內並且他的H-1B申請已在寬限期內及時遞交,那麼他可以自動獲得在美國合法逗留期(D/S)的延期。然而他的工作許可卻不能自動獲得延期。
新的2019財政年度H-1B 申請季節即將到來,往年在這個時候移民局和美國移民律師協會都會發布H-1B 申請注意事項,提醒大家在受財政年度名額限制的H-1B申請中應當注意的事項並對H-1B申請中一些常見的問題進行解答,以避免由於申請準備或遞交不當而造成的退案情況。今年迄今為止美國移民律師協會還未發布新的H-1B 申請注意事項,但我們根據往年發布的H-1B 申請注意事項和現行有關法律向大家介紹今年遞交受財政年度名額限制的H-1B申請中時應當注意的事項,供大家參考。兩週前我曾撰文對H-1B 申請注意事項以問答的形式進行初步介紹,下面我將向大家繼續進行介紹。
問:如果我的美國大學學位到2018年3月31日還沒有拿到怎麼辦?
答:如果申請人在遞交H-1B申請時還未拿到美國學位但申請人卻完成了取得美國學位的所有要求而只是等待在畢業典禮上取得學位證,那麼該申請人的H-1B申請仍有可能獲得移民局批准。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必須提供由學校教務處(Registrar)、系主任(department head)或院長辦公室(Dean of the college)等授權人員出具的證明信證明該生已完成所有學位要求。特別要注意不能由學校無權出具此類證明人員出具的學業完成的證明信,而實際上還有考試或論文到4月1日以後才能完成。請注意如果申請人出具此證明但實際上並沒有完成所有學位要求,那麼該申請將被拒絕並且可能涉嫌欺詐。如果遞交的申請信說申請人到2018年10月1日(即2018財政年度H-1B生效日期)將完成取得美國學位的所有要求則不符合H-1B批准條件,該申請將被拒並且申請費也不予退還。另外申請人如果用學歷或工作經驗進行評估證明具有美國學士學位同等學歷則需要提供此學歷或經驗在遞交H-1B申請前已經完成的證明。
問:申請H-1B的F-1學生如果學生身分在2018年10月1日前到期能否繼續逗留在美國?
答:移民局於2016年3月11日發布了於2016年5月10日生效的有關規定,根據該規定包含身分中斷救援條款(Cap-Gap Relief),如果F-1簽證的持有者在F-1簽證和OPT到期前及時遞交H-1B轉換身分申請但F-1簽證將於10月1日前到期,那麼該申請人將能夠在H-1B審批期間或H-1B批准後在美國合法逗留和工作。如果H-1B申請後來被拒,那麼該申請人能否繼續在美國逗留和能逗留多久將取決於F-1簽證的有關規定。如果H-1B申請取得了名額並獲得批准,那末該申請人將能夠在美國合法逗留和工作至10月1日H-1B開始日期。在這裡要特別提醒讀者的是只有在H-1B申請中要求在美國境內轉換身分的H-1B申請才享受上述自動延期的保護。
如果H-1B申請人的OPT在4月1日前已經到期但他在4月1日時仍然在F-1的寬限期 (grace period) 內並且他的H-1B申請已在寬限期內及時遞交,那麼他可以自動獲得在美國合法逗留期(D/S)的延期。然而他的工作許可卻不能自動獲得延期。這是因為他的工作許可在4月1日前已經過期而防止身分中斷(cap gap)的有關規定不是用來重新恢復已經中斷的工作許可的。
問:受年度名額限制的(CAP)H-1B 申請必須什麼時候遞交?
答:移民局將在從2018年4月第一個工作日起接受申請直至收到的申請超過該財政年度的最高名額限制。今年的4月1日是個星期日。所以移民局將從4月2日起開始接收2019財政年度的H-1B申請。有關法律規定如果移民局在4月的頭5個工作日收到足夠數量的申請,移民局將在這五天內收到的所有申請中抽籤決定那些申請取得2018財政年度的H-1B名額。基於過去幾年的情況,預計今年仍將會出現頭5個工作日名額爆滿而需要在遞交的申請中進行抽籤的現象,移民局到時會發布通知。由於今年4月的第一個工作日是4月2日,所以在此特別提請大家注意不要在4月2日之前遞交受名額限制的H-1B 申請(即移民局收到申請的日期不得早於4月2日)以免申請過早到達移民局而被退案。
另外大家請注意避免在名額爆滿的最後一天用郵局遞送申請。因為儘管郵戳顯示在最後一天到達,但如果郵件到達移民局郵箱時已經過了移民局當天收取郵件的時間將會被移民局視為下一天到達。也就是說移民局收到申請的日期是以移民局實際收到郵件的時間為準,不是郵戳的日期。
以上是今年受年度名額限制的 H-1B 申請注意事項的部分問答,我將在近期繼續向讀者介紹有關注意事項的其它內容以供大家參考。今年的H-1B申請的準備工作已經進入緊張階段,準備申請H-1B的讀者應當密切關注H-1B申請的有關資訊並諮詢自己的律師以便自己的H-1B申請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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