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女友回家過年火熱 上當受騙案例頻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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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2月16日訊】過年回家團圓,不少年輕人卻要面對父母等長輩的逼婚,其中一些人租女友回家「演戲」。儘管近年來頻繁發生因租女友上當受騙的案例,但今年租女友仍然火熱,廣東一「90後」女子已經三次出租自己。

據新快報公號2月15日報導,現在租女友有「地下市場」,陸媒記者在網上搜索「租女友」,出現了不少專業網站,登錄其中的「租女友網」後,首頁顯示現有2400人正出租,出租人來自全國各地。

該記者添加了網頁上廣州代理的QQ號和租友群號,不一會兒就通過了驗證,加入了群聊「廣州租友群」。群內有330多人,大多是廣東人。

陸媒記者剛進群不久,裡面不少人就發出各種出租自己的信息。記者先後加入了多個類似的租女友群,並在群裡發了一句求租女友,隨後有兩位女性群友回應。

第一位QQ暱稱「廣東出租」的女生是名「90後」,梅州人。她稱她從2017年12月開始出租自己,已經出租到過桂林、湖南等地。今年2月8日她又出租到河南駐馬店,這是她第三次出租了,現在她已跟現「男友」在回來的路上。

「我就是不想回家過年,所以才出租自己,父母問起來就說出去旅遊了。」該女生說,過年期間出租漲價了,一般是1000~2000元一天,此次這位河南雇主也是通過QQ群認識的,租期15天,每天1200元。

另一QQ暱稱「風中飄雪」的女生是北方人,27歲,在廣州一家餐飲公司做會計。因今年過年只放四天假,她不想回家,擬出租自己三天,每天1000元。

「風中飄雪」稱,她去年過年也被出租過,平時偶爾也出租陪逛公園等,不過大多數都是被帶去見對方父母。

報導稱,出租雙方還簽訂《臨時演員僱用協議書》,合同規定,如果對方父母給紅包或禮物,女方需要退還,並約定不干涉對方私生活等。但律師認為,如果明確寫明是租女友或租男友協議,這樣的協議是無效的。

網民跟帖說:這種租女友回家欺騙父母的行為不道德,有悖公序良俗;人可以出租,那不是和站街女一樣嗎?這是變相賣淫,只是玩了個新花樣。

事實上,近年來因租女友上當受騙的案例頻爆。

陸媒上述報導稱,李先生經一家中介機構介紹,與女子阿英達成「租友協議」,阿英以未婚妻身分陪其回家過年,若收到李家人贈與的紅包首飾等,事後應返還給李先生。但事後,阿英拒絕返還李的父母給的6000元見面禮。

另外陸媒報導,2016年1月,廣州的梁先生「租女友」回家見父母,在付清錢款後,「女友」拿到錢後便消失。

2014年2月,福建一男子中國新年回家,租了個女友見家長,父母給了「女友」2萬元見面禮,「女友」拿了禮金後拒絕返還。

2013年7月,重慶一名被「逼婚」的男子,為了租女友回家給父親過60歲生日,被騙走5100元。

陸媒報導稱,出租自己,女方還可能面臨人身風險。如,2017年年底,在浙江嘉興打工的貴州姑娘小蘭出租自己當別人的女友,險遭性侵。幸好她行前實時與密友分享自己的定位,發覺苗頭不對後對方替她報了警。#

責任編輯: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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