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頒剽竊獎 中國產品包攬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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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易如採訪報導)一年一度的「金鼻子剽竊獎」日前在德國揭曉,主辦方德國反剽竊活動協會宣布,今年中國企業的產品包辦頭三名,成為活動「最大贏家」。

德國反剽竊行動協會官網稱,第42屆「金鼻子剽竊獎」第一名頒給了浙江溫州市平陽縣的禮品公司,該公司仿造了德國黑森州小鎮林堡的一家企業製造的廚房多用切菜器。

評審委員指,仿冒品品牌「Genius」及產品名字「Nicer Dicer Plus」與正版一模一樣,產品外型也幾乎相同,不同的是假貨的刀片很鈍、易斷,而且使用的材料包含有害健康的成分。獲得第二名的是中國商家製造的大型水上充氣公園。

獲獎第三名的單位仿冒的是德國童車品牌Puky,該品牌的一名品質檢測代表指出,被仿冒的幼兒滑行車原價66歐元,仿冒品售價僅10歐元,便宜的原因是仿冒貨材質低廉和做工粗糙。兩款車除了名稱之為,外觀幾乎看不出差異。

「金鼻子剽竊獎」是由德國反剽竊協會每年為「表揚」商家在仿冒產品上的「成就」而頒發的獎項,一個長著金鼻子的黑色小矮人,象徵著那些用仿冒的手段獲取高額利潤的廠家。

中國產品年年獲剽竊獎

中國企業生產的產品每年都獲得剽竊獎,從手電筒、日用品到動力鋸,幾乎所有的產品都會看到中國的冒牌貨。

對此,美國南卡羅萊納大學艾肯商學院教授謝田對大紀元說:「中國仿冒剽竊的行為公然地進行,中國人都不覺得羞恥,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妥,這是一個很糟糕的事情,損害了中國人在國際社會上的形象。」

在2010年「金鼻子剽竊獎」的11個獎項中,中國公司獲得了5項。其中,上海一家日用製品公司的一款冰塊容器獲得「剽竊一等獎」。外界指責該產品的設計是仿冒了美國「特百惠」公司的設計。

2007年,廣州一家工廠仿冒的Sophie牌熱水壺獲得仿冒品一等獎。

「多年來,在德國的一些展銷會上,不斷出現德國廠商和德國經濟警察跟來自中國及港台的一些廠商發生有關這些類似問題的糾紛,甚至打架、抓起來送交警察,或者送到法院裁決,這樣的問題發生不少。」德國華人版《歐華導報》編輯彭小明對大紀元說。

據德國媒體早前的報導,設計師里多.布瑟(Rido Busse)在他與中國廠家打了官司之後終於明白了,中國人仿冒的是那些受到人們重視的產品。

里多表示,最早他在一個博覽會上發現了香港廠家仿冒了他的多項設計,為了引起公眾對剽竊的注意,他於1977年創立了「金鼻子剽竊獎」。

中國仿冒產品為何猖獗

布瑟向媒體表示,「金鼻子剽竊獎」自1977年舉辦以來一直無人領獎,但他認為宣布「得獎名單」還是有一定作用。「仿冒產品或者被清除出市場,或者廠家支付銷售許可。仿冒廠家對出醜的擔心超過了對利潤的渴望。」他說。

評獎委員會也曾表示,每年的頒獎活動形成了對剽竊者的威懾,誰都害怕獲得此「殊榮」。

「被威懾的都是在法治社會,一旦剽竊者被公布,以後的零售廠家、批發商就不敢再去拿他的東西,怕沾上違法犯罪的嫌疑受到起訴追究。」謝田說。

謝田認為,世界上不法商家各國都有,但其它正常國家很少作惡,「一旦剽竊者被抓,不但非法賺來的所得要賠進去,還要交3倍以上的罰款,傾家蕩產,因此剽竊事件會被遏制」。

中國已加入了十多項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公約,儘管有符合國際標準的知識產權保護法,但中國的仿冒產品仍然猖獗。

「中共表面上說要打擊知識產權的破壞活動,但實際上在操作和執法上是不作為的。」彭小明說。

謝田認為,根本原因是共產黨專制下法律無存,「中國所有的法律,從憲法開始,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都有共產黨領導一切、高於一切的條款,」而只要黨出面,法律就沒辦法執行下去了,竊取知識產權以後就沒有後果,當然就制止不了。「法律法治是擺設。」

「還有,盜版的商家能夠給當地政府貢獻利益、實現就業;而中國人的公德心和羞恥感、道德感都已喪失,社會也不去譴責盜版行為,而盜版的產品還可以滿足很多人的虛榮,所以也支持盜版產品。」

出席金鼻子剽竊獎頒獎典禮的律師布瑟(Aliki Busse)說,剽竊者的行為節省了耗時耗資的研發步驟,大部分都是在非人的工作條件下進行的生產。

他還表示,剽竊者不僅損害了原創企業的經濟利益和名譽,還用低劣的品質欺騙了消費者,甚至對其健康造成傷害。他還特別指出網路電商簡化了仿冒者銷售假貨的途徑。

據2010年的數據,全球仿冒產品給正式生產廠家每年帶來超過2500億歐元的損失。布瑟透露,2016年,歐盟海關查獲6.7億歐元的仿冒品,而這只是冰山一角。#

責任編輯: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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