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2月10日訊】轉眼已經來英國多年,年近40歲的我還在為身分苦惱。這一切都源自於我不充分的知識和錯誤的諮詢,導致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沒有一個合法的身分在英國居留。
回想在1994年3月,我第一次從馬來西亞來到英國。我在一次朋友的聚會上認識了凱文,我們年齡相仿,情竇初開的我們很快就成了好朋友,但是因為簽證問題,我不能在英國持續地居住,只能遠遠地保持聯繫。
直到2003年2月我拿到了工作簽證,再次回到英國,開始在這邊定居。彼時,凱文也已經開始了自己的婚姻生活,正因如此,我幾乎不再和他見面,只有簡單的偶爾問候。
五年過去了,直到2008年初,我的簽證即將到期,在著手準備續簽和申請居留的時候,我諮詢了一位律師,他告訴我以我目前的工作是不能夠申請到續簽的。眼看簽證馬上要到期,我急的像熱鍋上的螞蟻,輾轉問到伯明翰的一位律師,他說能夠幫助我。
於是我趕快付完全部律師費,安心等待這位律師幫我申請簽證。可是直到我的簽證過期了我才發現,他不僅沒有幫我遞交材料,甚至沒有做任何準備,緊接著我與他失去了聯繫。再沒一陣子,我聽說這個律師所在的公司已經倒閉。
在2013年,我北上蘇格蘭,找了一個律師行幫我申請簽證,以我在英國已經生活了十年作為申請基礎。雖然按照一般的情況來說,在英國生活了十年是可以以此申請法外情的居留簽證的,但因為移民局並不滿意我的材料,無法完美地證明這十年來在英國的生活情況,我的簽證被拒了。
在蘇格蘭的這段期間,我一邊想著辦法,同時也和凱文重逢了,我才得知原來他的妻子在早些日子因病去世,我們開始頻繁地見面。他有一個女兒,當時已經四歲了,又要上班又要照顧孩子,他遭受著精神與肉體的雙重考驗,我也希望幫助他走過這段難熬的日子。
我們共同度過了一段艱難的日子後,在2015年我們商量是否要結婚的問題。其實我對他的感情仍然像20年前相識的那樣,最大的難題是如何讓他的女兒接受我。想要當一個合格的繼母並不簡單,只希望用真心換取真心。
我們一同生活,像一家人一樣,在2016年凱文把我們的結婚事宜擺上了日程,這一年孩子已經七歲了,她也逐漸地接受了我,更多時候,她把我當作她的好朋友而不是母親,我們的關係建立得很快,我將她視如己出。
2016年4月我們結婚後,凱文也認為是時候解決我在英國合法居留的身份問題。我的移民境遇在這些年有了相當大的變化,從合法身份變成非法身份,從申請簽證到被律師擺烏龍。
直到我在格拉斯哥找到了信達移民律師行,他們根據我的情況為我寫了長長的自述,向移民局一一解釋這些年在英國的生活。他們引導我重新收集和整理在英國生活的證明,理性合理地分析為何我無法回去馬來西亞生活。我的丈夫,我的女兒他們的生活都在英國,除了家在英國,親人、朋友、事業、學業都在英國,我是不可能放棄一切離開的。
在信達律師行的引導下我遞交了特許居留簽證申請,移民局的審核過程很漫長,最終在收到我的簽證審批的那一刻才終於釋放內心的壓力,如今終於可以開始正式地享受在英國的生活了。
關於信達
信達英國移民律師行是英國法律協會認證的律師行,由資深移民律師創辦。專長投資移民、企業家移民、學生簽證續簽、家庭團聚、工作簽證以及拒簽上訴。以高成功率為目標,讓信達贏得眾多成功案例。
電話:(0044)0141 332 9888(中文)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10點至下午6點
Email: jac@myimmigrationlawyer.co.uk
微信: UKvisauk
網站: www.myimmigrationlawyer.co.uk/cn
地址:Pryde Immigration Lawyers
1/1, 60 St. Enoch Square, Glasgow, G1 4AG ◇
責任編輯: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