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烏蘭察布前市長受賄2565萬 獲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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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2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莊正明綜合報導)中共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前市長陶淑菊(正廳級)日前因受賄2565萬餘元人民幣,被以受賄罪判刑12年。陶淑菊的大靠山被指是曾在內蒙古官場長年任職的江派前常委劉雲山。

據中共官媒2月1日報導,內蒙古巴彥淖爾市中級法院當日一審對陶淑菊受賄案做出了上述判決,並處罰金200萬元人民幣。

法院方認定,陶淑菊利用其擔任烏蘭察布市委副書記、市長的職務便利,與其丈夫接受他人請託,為北京某技術有限公司、北京某商貿有限公司承攬項目提供幫助,並夥同其丈夫非法收受前者共453萬餘元的3筆賄款,共453萬餘元,收受後者2筆美元賄款,折合人民幣2113萬餘元。5筆賄款共計2565萬餘元人民幣。

現年近56歲的陶淑菊曾任內蒙古包頭市婦聯主席等職,2001年9月至2005年3月曾任赤峰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之後歷任赤峰市委組織部部長、市委副書記,二連浩特市委書記;2011年3月任烏蘭察布市委副書記、代市長,2012年1月起任副書記、市長;2016年4月落馬。

除了收賄,陶淑菊還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據海外明慧網報導,2001年到2010年任職赤峰期間,陶淑菊為了陞遷積極追隨江氏集團,利用手中職權,肆意構陷法輪功,成為赤峰地區的謊言製造者。

如2004年6月初至7月末,在陶淑菊主掌的赤峰市委宣傳部的支持、推動下,赤峰市喀喇沁旗烏蘭牧旗文藝團在全市12個旗縣區巡迴演出誹謗法輪功的節目,向中小學生、農牧民、機關幹部等進行灌輸。

陶淑菊的大靠山被指是曾任赤峰市委書記的江派前常委劉雲山。任中共中宣部副部長前,劉雲山在內蒙古官場任職二十多年,其被指與內蒙古政界聯繫密切,在那裡擁有龐大的關係網。

陶淑菊落馬5個月後,其搭檔、時任烏蘭察布市委書記的王學豐也落馬,直接被立案偵查。中共十八大以來,內蒙古有3名省部級官員和逾20名地廳級官員落馬。

除了陶淑菊,還有多名被指與劉雲山有關聯,包括赤峰市前政法委書記孟繁有、內蒙古前統戰部部長王素毅等。

其中,孟繁有曾作為同一屆赤峰市委常委與陶淑菊共事近4年。2016年1月落馬後,今年1月中旬孟繁有以「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孟繁有也對迫害法輪功負有責任,曾三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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