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律師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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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05日訊】山東棗莊市薛城區法輪功學員劉傑、魏延景和周長法,於2018年11月29日被薛城區法院非法庭審。

明慧網報導,面對公訴人的無理指控,劉傑當庭自辯:「我煉法輪功,為的是祛病健身,現在無病一身輕。家裡的大法書籍是用於我自己修煉的,被抄走的電腦、打印機是我的私人物品。」

劉傑家屬聘請馬律師做無罪辯護,魏延景家屬聘請劉律師做無罪辯護。

馬律師指出公安機關的嚴重違法取證,《憲法》上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國際人權公約》規定言論和信仰是人的基本權利。

劉律師指出:「所有的指證都不能證明我的當事人魏延景有罪。犯罪要有犯罪要素和事實,我的當事人張貼『真善忍好』等法輪功標語,請問傷害了誰?誰是受害者?有誰的生命和財產受到了損失?」

律師指出,滿大街貼標語的很多,張貼標語不構成犯罪,人的思想不構成犯罪。《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更不能成立。律師要求法庭無罪釋放他的當事人魏延景。

公訴人吳勇啞口無言,慌忙轉移話題。

劉傑、魏延景和周長法於2018年5月11日出去張貼祝賀「世界法輪大法日」(5月13日)的不乾膠,被誣告、遭永福派出所盯梢。

5月13日,劉傑和魏延景再次出去張貼不乾膠,被永福派出所綁架。警察拿著鑰匙非法抄家,並將劉傑的兒子綁架到永福派出所,威逼、利誘他,把他非法關押了一天。參與綁架的公安人員是張晨光。

5月14日早上,法輪功學員周長法在家中被薛城臨山派出所警察綁架。

隨後,劉傑和魏延景被非法關押在棗莊市岳樓看守所,周長法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取保候審。

8月份,構陷他們的案子被送到薛城區檢察院;9月份,案子被退回到公安局;10月份,案子直接被送到薛城區法院。

11月29日,劉傑、魏延景和周長法被非法庭審。#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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