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璋案 律師朱婉琪籲承審法官懸崖勒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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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慧心、梁欣採訪報導)「709」被抓捕的律師王全璋案26日開庭閉門密審後,網上傳出中共對他所謂的三條罪名的起訴書,令輿論譁然。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向大紀元記者表示,她呼籲承審王全璋案之天津法官勿參與司法迫害,懸崖勒馬。

對王全璋之起訴書被指「顛倒黑白」

中國知名維權律師王全璋被祕密關押3年半後,於本週三(12月26日)上午在天津第二中級法院首次出庭受審。當局對王全璋律師起訴的罪名,受到各界譴責。

天津第二中級法院於2017年2月13日對他的起訴書中,以所謂三項「犯罪事實」:一、參與外國NGO工作;二、參與對建三江七星拘留所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關注、營救、抗爭,所謂的挑起對抗中共當局;三、代理法輪功案件時所謂抹黑司法機關形象等,稱王全璋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

王全璋被開庭閉門密審,引發國際社會關注。當天上午11點,香港當地支聯會、涉民聯及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等多個團體聲援王全璋,由西區警署遊行至中聯辦,抗議中共當局無理拘捕、拒絕公開審理,且阻撓王全璋妻子李文足旁聽審訊。

26日上午11點,香港當地支聯會、涉民聯及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等多個團體聲援王全璋,由西區警署遊行至中聯辦,抗議中共當局無理拘捕、拒絕公開審理,且阻撓王全璋妻子李文足旁聽審訊。(Photo by Anthony WALLACE / AFP)

香港支聯會主席李卓人議員27日向大紀元記者表示,當局這種判決絕對是沒有任何道理亦無任何法律基礎的。顛覆國家政權是非常嚴重的指控,但是「起訴書內容,均屬於言論自由的理念活動。講幾句話就可以顛覆國家,當然是完全不合理。」

「律師當然有責任為他的當事人去辯護,維護當事人的權力。如果維護的過程中他指控公檢法人員不合理是違法的行為,這都是辯論過程中很重要的理由。(起訴書中)說王全璋抹黑,但抹黑不會影響到國家的安全。所以我覺得這完全是『顛倒黑白』。」李卓人說。

建三江「法制教育基地」實為「洗腦班」

事實上,「建三江事件」曾引發國際社會廣泛關注。該事件起因為黑龍江農墾總局在建三江青龍山開設所謂「法制教育基地」(外界稱「洗腦班」),非法關押的對象主要是大批法輪功學員。

2014年3月20日,4名維權律師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張俊傑與9名被非法關押者的親屬,前往「建三江青龍山法制教育基地」要求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隔日,當地警方將13人戴上黑頭套抓走。關押期間4名維權律師被警方毆打與虐待,唐吉田被打斷數根肋骨,3名法輪功學員的親屬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於是一批批正義律師和公民自發組建營救團,先後前往建三江抗議、營救。

當時,參與營救者曾於建三江看守所門外,連續數天、24小時接力靜坐抗爭,期間有數人絕食抗爭。當時,王全璋律師亦參與了抗議、營救。

維權律師謝燕益日前向大紀元表示,王全璋律師義無反顧地揭開建三江是羈押法輪功學員、上訪人員的黑監獄,這是維護法治、維護人權的正義之舉。當局對他定下的3項所謂「犯罪事實」是滑天下之大稽。「王全璋無罪,王全璋必須得到釋放。」

律師籲承審法官勿參與司法迫害王全璋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表示,檢察員官寧因王全璋律師代理法輪功學員案件竟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起訴王律師,實屬明顯違反聯合國1990年《關於律師作用之基本原則》之規定。

中國司法機關不得對律師執業進行任何不當的干涉或處罰,並且應依據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精神,維護律師人身自由。

她說:「一、法輪功學員之代表律師應在自由、不受威脅的環境下獨立執業。王全璋律師有權為被非法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無罪辯護。王律師行使正當執業權利何罪之有?承審法官應立即釋放王全璋律師。」

「二、承審法官應追查在王全璋律師被非法關押期間對其進行酷刑迫害之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人之民刑事責任,決不寬貸。」

「三、數千萬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陸遭到非法鎮壓近20年,包括其代理律師亦受到嚴重之政治迫害迄今未歇,我們呼籲王全璋案之承審法官勿參與司法迫害,天理昭彰,報應不爽,懸崖勒馬,回頭是岸。」朱婉琪說。

李卓人表示,中共對王全璋的判決對所有律師都有影響,當局是警告所有維權律師,不可接法輪功學員或者其他維權人士的案件。國際社會及人權組織應該譴責中共當局對王全璋的判決、給予關注。

2007年,王全璋於北京鋒鋭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一職。他經常代理法輪功、土地維權等「敏感」案件;並以「高峰」為筆名於互聯網發布批評時政的文章。#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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