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12月27日訊】27日,甘肅省蘭州市原市長欒克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據《掌上蘭州》報導,12月27日,甘肅省蘭州市原市長欒克軍受賄案公開宣判。
欒克軍被指控,2002年11月至2017年3月,在擔任張掖市副市長、市長,慶陽市市長、市委書記,蘭州市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項目建設、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先後收受他人現金、房產、車輛等折合共計人民幣10,765,285元、美元110,000 元、歐元 22,000 元。
因「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受賄罪」,欒克軍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罰金人民幣100萬元,贓款贓物被沒收。
現年58歲的欒克軍是原甘肅省委書記王三運、原副省長虞海燕之後,甘肅官場落馬的又一重量級官員。
2017年11月29日,時任蘭州市委副書記、市長欒克軍落馬。2018年4月13日,中共最高檢官方微信發消息,稱欒克軍被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7月19日,欒克軍受賄案開庭審理。前一天(7月18日),中共甘肅原副省長虞海燕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2017年7月11日,原甘肅省委書記王三運落馬。2017年1月11日,甘肅省常務副省長虞海燕落馬,成為當年甘肅「第一虎」。
王三運、虞海燕及欒克軍不僅貪腐,還都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其中虞海燕被海外明慧網多次點名;王三運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追查,對岳菩靈、陳劍儒、張秀麗、張露禪、牛曉琴、李萍、傅菊蘭、李桃花、牛萬江、張振敏、孫蘭萍、劉菊花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迫害負有主要責任。
海外明慧網2013年10月30日曾報導,時任甘肅慶陽市委書記的夏紅民、慶陽市長欒克軍夥同國安、公安大肆迫害法輪功學員,凡在當地被列名在所謂「黑名單」上的法輪功學員都被騷擾,有三十多人被綁架,四十多人被抄家,十多人被非法拘留。
明慧網2017年12月2日報導,欒克軍在慶陽市任職的四年時間裡,法輪功學員有公職的全部被非法開除了公職。法輪功學員繆慧霞、曹明、魏歲春、呂銀霞、許惠仙、拓俊茸、李玉、段小燕、張志和、焦麗麗、曹東、蘇少華、李忠進、王玉霞、韋雪玲、楊維成、寇平等近二十人被非法判刑。最長刑期是段小燕,被非法判重刑十年。其中,慶陽市鎮原縣太平鎮退休教師許惠仙(許會仙)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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