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12月16日訊】中共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前副主任雲衛東(廳級)被「雙開」時,通報指其駕駛公車參加宴請,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涉交通肇事罪。近期,官方內部通報披露,其醉酒駕車,導致他人死傷。但死傷人數和細節不詳。
據澎湃新聞報導,近期,內蒙古多個單位學習官方通報——《關於鄂爾多斯市人大黨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雲衛東嚴重違紀違法醉酒駕駛機動車致人死傷事故的通報》。
雲衛東11月20日被「雙開」,官方通報指,雲衛東駕駛公車參加宴請,醉酒駕駛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嚴重後果,涉嫌交通肇事罪。
有網民表示,醉駕致人死亡,應按「危害公眾安全罪」治罪;另有網民表示,應該屬於「故意殺人罪」。
11月19日陸媒曾報導,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15日發布公告:接受雲衛東辭去該市人大代表職務,雲衛東的代表資格終止。
雲衛東曾任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委副書記,伊金霍洛旗委副書記、政府旗長,鄂爾多斯市杭錦旗委書記等職,2016年6月出任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2017年2月出任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中共官員醉駕撞死撞傷人的事件時有發生。備受關注的一起是2016年11月4日21時許,江蘇句容市民政局前副局長朱小虎飲酒後,在南京邁皋橋連撞7輛車,並將一對母子撞傷致死。
事發後經鑑定,朱小虎當晚的血樣中檢出乙醇成分,乙醇含量為33.4mg/100ml,超過了酒駕標準,屬酒後駕駛。
2017年8月,此案一審判決:朱小虎犯因犯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僅6.7萬元人民幣。法院駁回了受害人家屬要求賠償304.7萬元人民幣的訴訟請求。
一審宣判後,受害人家屬及朱小虎均提出上訴。2018年7月3日,江蘇省高院對朱小虎酒後駕駛撞死母子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
朱小虎酒駕撞死母子案二審宣判,判決結果再度引發社會關注。有民眾質疑:為何兩條人命,才值6.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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