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1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莊正明綜合報導)中共山東省煙台市前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兼局長聶作坤日前被「雙開」並移送司法。聶作坤被指收受賄賂,搞高利借貸,插手工程項目承包等。
山東省紀委監委網11月28日公布了上述對聶作坤的處分。通報指,聶作坤「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搞利益交換,撈取政治資本;違反「習八條」,違規出入私人會所; 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報告個人去向; 收受禮金,從事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民間高利借貸活動,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聶作坤還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侵占非本人經管的財物;違規插手工程項目承包,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聶作坤現年53歲,2001年7月任山東省安丘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2007年1月任壽光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並兼任壽光市副市長;2010年7月任山東省公安廳組織教育處處長;2016年9月起任煙台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2018年8月落馬。
在多地擔任公安局長期間,聶作坤因迫害法輪功學員,至少有6次曾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並被海外明慧網列入「惡人榜」。
據明慧網報導,2007年1月聶作坤調任壽光市公安局局長後一年多的時間,該市就有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毒打、罰款,超過1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還有不少學員被迫害得妻離子散、有家難回甚至家破人亡。
聶作坤在安丘任公安局局長時,期間也先後有六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勞教、判刑。聶作坤2016年擔任煙台市公安局局長後,直接參與指揮多起迫害煙台市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幾起大規模的迫害案件都是由其直接下令和親自策劃的。
據明慧網報導,1999年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發動迫害以來,直接執行該命令的公安系統官員厄運連連,被查處、判刑,或在事故中身亡等。近期官方網站通報了一百三十餘個中共公安正、副局長落馬的消息,其中包括重慶市公安局前局長何挺、合肥市公安局原局長程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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