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13槍擊案開庭 當事人當庭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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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李新安採訪報導)2017年4月13日上海強拆案中,警方開槍射擊殺人,造成住戶韓曉峰一家1死2傷。然而殺人者未被立案,受害人卻遭刑囚。日前,韓曉峰之父韓金凌當庭翻供,曝出自己遭2小時暴打後被迫寫下認罪書。

酷刑下被迫寫了「認罪書」

當事人的親戚鞠海雲11月23日參加了庭審。鞠海雲告訴大紀元,當事人韓金凌在看守所挨打,在被逼迫、恐嚇的情況下,寫了認罪書,但是今天(23日)的法庭上,他推翻了之前寫的認罪書,以他今天當庭說的為準。「他寫的認罪書是(被)逼迫寫的,不是自願的。今天開庭的時候當事人在庭上自己說的。」

鞠海雲說,今年春天清明節的時候,警察打過韓金凌一次,讓他認罪,他不認罪。到庭前會議前,11月5日警察又毆打他,打他的頭,打了2個多小時,逼迫他寫認罪書。

「不寫就繼續打,寫認罪書是他們要寫什麼就必須寫什麼,不寫就打。威脅他說,讓你家破人亡、妻離子散,還讓你的命也不保,把他8歲的小女兒送孤兒院。」鞠海雲說。

據介紹,庭審9點開庭,12點10分結束,法庭擇日宣判。律師當庭做了無罪辯護,說韓金凌是正當防衛,不構成「尋釁滋事罪」。當事人被長期羈押,律師要求無罪釋放當事人。法官幾次打斷律師講話。

當事人也據理力爭。但公訴人不管當事人怎麼自辯,律師怎麼辯護,直接照稿子讀,還是按他們之前起訴書上所說的,一直把韓金凌往「尋釁滋事」上靠。

「庭審中的錄像(案發視頻)都是選擇性地播放,對當事人不利的播放,對他們(警方)不利的一點都不播放。我們當事人要求全程播放錄音錄像,法庭不播,說沒必要。」鞠海雲說。

特警介入強拆 律師控告凶手

案件發生在2017年4月13日下午1時40分許,上海新靜安集團第二徵收事務所的工程清理人員十餘人到韓家(上海靜安區安遠路33號居民樓)強拆。韓曉峰多次報警,但警方未及時出警。韓家有人射彈弓自衛反擊,接到拆遷人員報警,江寧路派出所警察這才出現在現場,將韓金凌帶走。

下午2點55分,數名特警被調派至現場,試圖強行闖入韓家,且拒不出示任何證明。下午5點以後,警方發起第二波攻擊,砸壞韓家木門,與(韓曉峰母親)鞠海香等人發生衝突。

下午6點22分,特警王俊等人並未鳴槍示警,直接向韓家人開槍,律師表示「至少連發5彈」,韓曉峰傷勢嚴重,在ICU治療數月,長期不能下地行走;鞠海香中1槍;(韓曉峰舅舅)鞠海良中1槍,直接導致鞠海良於5月5日不治身亡。

 

案發後,5名律師聯名控告,要求調取槍擊過程完整視頻資料,追究決策者、現場指揮者和開槍警察的刑事責任。

律師認為,警方的進攻尤其是第二輪進攻完全沒有必要,且不具有合法性。長達4個小時的對峙中,警方沒有開出一張搜查證。警方使用槍枝沒有必要性,在案視聽資料顯示,警方明明攜帶了催淚瓦斯,開槍完全沒有必要。在韓家人跪地聲明放棄抵抗的情況下,警方連開5槍涉嫌濫用職權和故意殺人。

2018年1月31日,五名律師向上海市監察委郵寄了刑事控告書。上海市監察委竟將控告書轉到上海公安局,至今沒有任何答覆。

韓家一個案子被拆成三個

目前,韓金凌和鞠海香夫婦已被羈押超過一年半。鞠海雲指控,警方為了掩蓋事實真相,把韓家一家人全部抓起來羈押,一個案件分成三個分別控罪。

9月10日,鞠海香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開庭,一直到現在未判,也沒有結果。

他們的兒子韓曉峰(24歲,案發時係濟南大學金融數學系大四學生)受傷最嚴重,身中9槍,至今大腿還在流血水膿水,生活不能自理。「他是一個孩子,一個學生嘛,畢竟他沒有踏上社會一步,還在學校裡,沒有社會經驗。他被逼迫寫認罪書,(2017年2月12號)被判三緩四。」鞠海雲說。

她說,「他(韓曉峰)被判刑是官方找的援助律師,恐嚇、逼迫當事人解除我們自己請的律師。他們指派援助律師當庭沒有辯護,只是走走程序,2個小時不到就結束了。」

韓曉峰的舅舅鞠海良被射殺,目前屍體還在醫院。鞠海雲曾對槍擊案提出十幾個違法疑點,包括警察開槍後不實施現場搶救、反而在當事人失去任何能力的前提下給其戴上手銬,最終導致被害人大量失血死亡。

此外,拆遷方私闖民宅,警察到達現場沒有阻止非法拆遷;警察離開後,拆遷人員繼續砸牆;公開視頻顯示當事人拿的是彈弓,警察報警記錄裡說是鋼珠槍;警察入室搜查不出示搜查令、傳喚證;合議庭法官阻止辯護人提及槍擊事件等等。

今年6月,律師曾為韓金凌申請取保候審,斥法院無人性。(受訪者提供)

今年6月,律師曾為韓金凌申請取保候審,未被理睬。近日,鞠海雲到上海市信訪辦上訪,被以「反映事項屬法院職權範圍」為由,不予受理。#

責任編輯:周儀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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