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南前縣長獲刑 曾行賄衡陽書記李億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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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1月16日訊】湖南衡南縣前縣長鄒小敏日前以受賄200多萬元一審被判有期徒刑7年。此前,鄒小敏還被指曾與衡南前常務副縣長申偉亮結伴給時任衡陽市委書記李億龍送錢。

澎湃新聞網11月14日報導了上述鄒小敏獲刑的消息。湖南湘潭中院指,2011年至2016年,鄒小敏利用擔任中共衡陽市南嶽區委常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中共衡南縣委常委、副書記、衡南縣政府縣長等職務便利,為華某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及蔣某榮、陽某君等單位和個人在工程建設及款項撥付、核定土地性質及提升土地容積率、人事任命等事項上謀取利益。

2011年至2016年,鄒小敏直接或通過其妻謝某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54.5萬元、美元12萬元、加幣3萬元(共折合人民幣253萬餘元)。2016年7月,為逃避查處,鄒小敏安排謝某退還給張某華人民幣10萬元,退還給封某玲加幣1萬元。

除了受賄,鄒小敏還曾行賄時任衡陽書記李億龍。據衡陽日報2017年8月報導,衡南縣前常務副縣長申偉亮在懺悔錄中稱,鄒小敏曾帶他去結識李億龍,「甚至還和他一起去給李億龍送禮」。

有關李億龍妻子楊嵐的判決書也顯示,鄒小敏在擔任南嶽區區委副書記期間,2013年中秋節至2015年中秋節期間,曾分6次送給李億龍共12萬元人民幣。

現年52歲的鄒小敏曾任湖南衡陽市雁峰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岳屏鎮黨委書記,常寧市委常委、組織部長,衡陽市南嶽區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等職;2013年7月任衡陽市委副祕書長、辦公室調研員;2014年1月起任衡南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6年7月,鄒小敏落馬。同年4月,李億龍也被查。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李億龍曾主政衡陽市3年。期間,因行事作風霸道,李億龍被稱為「霸道書記」、「四光書記」,即「土地賣光,項目上光,財政資金花光,看中的女人玩光」。其被衡陽人戲稱為「李四光」。

陸媒曾報導,據不完全統計,李億龍案涉案官員超過40人,他們大多數直接向李億龍或李億龍家人、親屬送錢,人均超過10萬元。他們中多人因貪腐犯罪已被判刑。

2018年1月,李億龍以「受賄、貪污、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四罪,一審獲刑18年。李億龍被指受賄926萬餘元、貪污142萬餘元,以及有4,950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李不服提起上訴後,今年9月被駁回,二審仍維持原判。

責任編輯:莊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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