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10月31日訊】雲南昆明市尋甸縣法院法官章雲江,完全無視高翠芳病危,在看守所對她進行非法開庭,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走過場庭審,對她非法判刑一年半,罰金4,000元。
10月23日下午,高翠芳告訴律師,10月15日上午在看守所的法庭,章雲江說她家人解除了律師。她說要另請律師辯護,「他們不理我,強制開庭,一會就開完了,第二天就把判決書送來了。」
高翠芳當庭對判刑表態不服,要上訴,不簽字領取判決書,也未在開庭筆錄上簽字。
家屬得知情況後非常憤怒,決定對法官舉報和上訴,並繼續請律師維權。
律師對無視高翠芳生命垂危的法官章雲江進行了投訴,認為,章雲江多處違反刑訴法律制度,尤其是違反刑訴法取保候審規定,執意將罹患癌症的高翠芳羈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高翠芳是昆明市石林縣法輪功學員,2018年4月2日上午10點半左右,被石林縣北大村派出所所長馬樹雲帶著尋甸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七八個警察從家中強行抬走,被非法關押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據悉,高翠芳在尋甸打工時,貼了兩張「法輪大法好」的不乾膠。尋甸國保李學華找三個沒有文化的村民做筆錄,陷害高翠芳。
家屬一直不被允許送錢給被關押中的高翠芳,以致她無法買任何生活基本用品和食物。在那裡她身體嚴重衰弱,情緒不穩,脖子發炎,四肢無力。
高翠芳年輕時患有美尼爾氏綜合症、腰椎盤突出、頭暈等病,尋醫問藥都無濟於事。巨額醫藥費給不富裕的家庭帶來沉重的壓力。她身體每況愈下,農活幹不了,整個家庭陷入困境。
高翠芳通過修煉法輪功,身體恢復健康,又能夠下地幹活了。她興奮地告訴親朋好友法輪功的好處,希望身邊的人們能像她一樣從中受益。
如今高翠芳身處不能煉功的看守所,身體又失去了健康。
8月10日,高翠芳第一次被非法庭審。看到她身體很糟糕,律師要求法官休庭,遭拒。法官叫來醫生檢查,說高翠芳是裝病。尋甸法院就在她站立不穩的情況下,繼續開庭。
10月7日,律師會見高翠芳。她費力地告訴律師,從8月10日開庭後,她身體就沒有好過,在9月5日,開始吃不下飯。到醫院檢查後,醫生說她可能患有惡性腫瘤。
律師立即把情況告訴了她的親屬,同時與看守所左所長溝通。
在看守所首次被非法開庭
10月9日上午9時,法官等到昆明看守所對高翠芳非法庭審。她被攙扶著入庭,在被告席上無力地坐在沒有靠背的椅子上,彎著背,手扶著圍欄,頭枕著手臂。
在律師的幫助下,法官允許她坐到旁聽席上。她虛弱地半躺著在椅子上,閉著眼。
律師告訴法官,醫生已告訴了家人,高翠芳患了甲狀腺癌。他進而向法官提出變更強制措施,讓高儘快就醫治病。
章雲江說律師得寫申請,問他當庭是否有問題要提。
律師轉向高翠芳,說有問題要問她,她閉著眼睛不語。律師連問兩遍,她都不語。律師轉向章雲江說,無法進行。
大約10點半,律師認建議暫時休庭。章雲江才同意。
律師趕緊將書面「取保候審」申請遞交給法庭。
高翠芳已不能行走,不能站立,被法警攙扶著出法庭。她一度雙膝跪地,被四人攙扶,挪步七八十米到監區門口,等待收押,因無力站立,坐在地上。
取保候審申請被拒
律師給看守所寫了一份法律意見書,希望看守所根據看守所條例的規定,建議尋甸法院變更強制措施,讓高翠芳取保候審。看守所向尋甸法院的章雲江遞交了此建議。
不料,10月11日上午,法院書記員打電話告訴律師去取出庭通知,章雲江決定10月15日上午9點再一次在看守所開庭。這意味著,取保候審被拒。
律師告訴對方,三個星期前,河北昌黎縣法院通知他在15日這天開庭,日期有衝突,不能參與,希望改變時間,說:「請轉告章雲江,按照最高院規定,後者須將就前者。」
然而,在律師不能參加的情況下,章雲江仍決定15日開庭。
再次看守所非法開庭
10月15日上午,章雲江率領他的團隊在昆明市看守所強行非法庭審高翠芳。儘管法庭設有旁聽席,但同10月9日的第一次非法開庭一樣,家屬仍不許旁聽。
看守所也有協助法院辦理旁聽人員登記的規定,但章雲江就是不准家人旁聽。高翠芳的從外地趕來的母親兄妹兒女及其他親友只能在看守所的鐵門外焦急地等待。
章雲江終於把他的一審程序「走」完了,完成了一件「工作」。高翠芳仍然被非法羈押在看守所裡,掙扎在死亡線上。
那一天上午,不知道罹患癌症的高翠芳一個人是怎麼經歷過來的。
十年前遭冤判三年
2008年7月13日,高翠芳在向人們贈送法輪功真相傳單時曾被非法抓捕;2009年1月19日,被非法判三年。
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的第一天,高翠芳被逼坐小板凳,從早上6點到晚上11點,不許動,否則就會被罵。
高翠芳連續坐五個半月後小板凳,出現頭昏,神智不清、眼睛疼、肚子脹。到2010年6月,她的眼睛疼痛難忍,經監獄醫院檢查,才發現脖子上長了一個包塊,這個包塊越長越大,最後吃飯吃饅頭都嚥不下去。
監獄拒絕為她手術治療,就這樣一直拖到高翠芳2011年4月12日才回家。
從監獄回到家,高翠芳每天學習法輪功的書籍並堅持煉功,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她脖子上的包塊奇蹟般變小,最後消失了。#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