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1月05日訊】近日山東日照港集團原董事長、杜傳志以受賄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杜傳志被控受賄逾4000萬元。據說,其放財物的房子堆滿黃金飾品、象牙玉石等。
據日照新聞網等媒體2017年12月29日報導,五蓮縣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前日對日照港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杜傳志作出上述判決,並處罰金800萬元(人民幣,下同)。
法院認定,杜傳志利用其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港口工程建設及其它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與他人「合作」投資,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由他人為其出資,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任職期間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據@山東高法微信公眾號消息,杜傳志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
現年56歲的杜傳志掌舵日照港集團近20年。2016年11月,他從日照港集團董事長調任日照市國資委書記;履新40多天後,同年12月29日落馬。
據上述新聞網去年12月中旬報導,近年來杜傳志利用權力大肆斂財,違紀金額1.5億元,收受財物折合4000多萬元,其親屬、特定關係人在日照港違規謀利1500多萬元,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損失3000萬元,以虛假貿易方式向民營企業提供資金6500萬元。在其藏匿財物的房子裡,高檔菸酒、黃金飾品、象牙玉石堆得到處都是,人參、蟲草有的已發霉。
如2010年,禹龍石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匡某,通過杜傳志幫忙,讓日照港收購該公司液化品罐區,收購價格高出正常價格4500多萬元。為此,匡某除送大量美元、加油卡外,還將一套價值165萬元的複式住宅送給杜傳志。
據報導,日照港集團多年來腐敗滋生,被一群「國企蛀蟲」幾近掏空。在2016年以前的10年間,日照港集團歸屬母公司的利潤全部為負數,累計虧損16.7億元,而大大小小的關聯掛靠企業800多家,卻家家盈利。
據統計,日照港幹部職工經商辦企業的有284人,親屬子女經商辦企業的有203人。
報導稱,每個幹部背後都有一兩家企業,他們安排親屬、朋友、老鄉在港口承攬業務、承包工程、銷售設備。比如,港口短倒業務由副總經理臧東生的哥哥壟斷,獲利2700萬元;杜傳志妻子劉某和其表弟購買幾台水泥罐車租給日照港,獲利500多萬元。
2016年以來,日照港集團多名高管接連落馬。據陸媒報導,杜傳志被帶走的數週前,日照港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集糰子公司)前經理朱同興、日照港集團前財務預算部部長呂傳田已被帶走調查。2017年3月後,集團原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孔憲雷,集團原副總經理孟凡祥,集團原常務副總經理臧東生等接連被查處。#
責任編輯:莊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