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1月24日訊】近日,廣東中山市法輪功學員陳垠好、鄭淑瓊被非法判刑三年。
明慧網報導,鄭淑瓊,78歲,陳垠好53歲,2016年10月,她們派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中山市的巡邏警察非法抓捕,被中山市公安局非法逮捕和非法抄家,被關押在中山市看守所裡遭受迫害。2017年兩人被中山市第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關押在廣州女子監獄裡遭受迫害。
中共自1999年7月開始鎮壓法輪功以來,許多年過半百的信仰「真、善、忍」的老年法輪功學員也未能倖免,遭受殘酷的迫害。以下僅舉幾例:
2015年3月,遼寧撫順葛布街84歲的王家國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判刑六年。王大爺是一個善良且通情達理的人,每逢大雪過後他都會將樓門前的雪清掃乾淨。
2014年6月20日,五六個便衣警察把王大爺的妻子(修煉法輪功)打得鼻青臉腫。王大爺的妻子光著腳被拽進屋裡,半小時後又被拽進車裡,她一直沒有穿鞋。王大爺夫婦在被庭審時都被戴上了手銬腳鐐。
2014年11月30日,在仁壽縣清水鎮公路旁,80歲的成都法輪功學員龍玉海與老伴郭淑雲,將台曆和關於法輪功真相的資料送給鄉親們時,清水鎮派出所出動警車,動用武力綁架了他們。
2015年1月下旬,龍玉海與郭淑雲被仁壽檢察院構陷,被起訴到仁壽法院。在身心受到嚴重摧殘的情況下,龍玉海已出現了神智恍惚狀態;郭淑雲的眼睛幾近失明,耳朵也被迫害失聰。在過年前三天他倆被迫離家出走,近半年後才回到家。仁壽清水派出所還在網上通緝他倆。
2017年6月28日早上10點,從仁壽法院來了八個人到他們家,要對他們進行所謂的「庭審」。他們對龍玉海和郭淑雲的家人說:「這只是走走形式。」當時兩位老人基本上生活不能自理了。
一個多月後,所謂的「判決書」下來了。郭淑雲被誣判四年,龍玉海被誣判三年,兩人被非法罰款4,000元人民幣。兩位老人不得不再次離家,在流離失所中龍玉海含冤離世。
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大陸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了上千場無罪辯護。他們認為,中國《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因此修煉法輪功是國家憲法所允許的,沒有違法。
中國《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法輪功學員講述法輪功真相、發傳單等都沒有違法。
而中共的公檢法司機構至今還在對法輪功學員非法騷擾、抓捕、關押、庭審、判刑,僅2017年一年,就有上萬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974名被非法判刑,至少58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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