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夫婦被冤判3年 腦癱兒無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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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1月23日訊】2018年1月11日,新疆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法院對邵生瑞、樊映霞兩位法輪功學員夫婦分別冤判3年有期徒刑,現兩人均已上訴到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他們的腦癱兒一人在家,生活不能自理。

明慧網報導,在檢察院的起訴書中,警察把誘騙邵生瑞、樊映霞4歲的女兒和16歲腦癱的殘疾兒子的陳述都作為所謂「證言」,並將他們作為所謂的「證人」。

樊映霞一直在內地生活的體弱多病的母親,專程從內地到新疆,一年多來,艱難地照顧兩個外孫的生活。在判決書尚未送達之前,樊英霞母親就中風住院了。樊映霞的女兒暫時寄養在親戚家,而腦癱兒一人在家中,失去照顧。

2016年6月2日,樊映霞(44歲)在外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被巡警綁架,後被劫持到烏魯木齊市石油新村派出所。該派出所的警察雷剛和開發區社區等十幾人對樊映霞家非法抄家,抄走電腦等物品。

樊映霞被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了15天後,6月17日早上又被轉到水磨溝看守所非法關押。

當天,樊映霞的丈夫邵生瑞(47歲,為烏魯木齊市鐵路局奎屯車務段職工)在單位上班時被綁架;6月3日被烏魯木齊鐵路公安局奎屯公安處非法刑事拘留;6月8日,被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分局非法刑事拘留;7月13日被頭屯河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從邵生瑞被綁架開始,單位就停發了他的工資。

在所謂「刑事偵查」階段,烏魯木齊市國保大隊警察程學禮等誘騙夫婦兩人4歲的女兒錄口供,隨後又威逼腦癱兒,說:「你姥姥、妹妹都說了你爸你媽的事情,你趕快說吧!」

頭屯河區檢察院於2016年12月初將構陷夫妻兩人與法輪功學員鞠蘭英(67歲)的所謂「案子」起訴到法院。2017年2月底,頭屯河區法院下發了延期審理通知書。

2017年6月13日,法院通知律師6月22日(週四)上午12點開庭。在庭審中由於公訴人用夫妻兩人16歲腦癱兒的口供指控自己的父母。律師當庭指出腦癱兒是無行為能力者,其口供不能作為證據使用;另外,公訴人舉證的870張所謂的法輪功宣傳品是否能單獨成冊、能否認定為宣傳品應做鑑定。法庭採納律師的意見,暫時休庭。

5個多月後,2017年12月26日上午,法院第2次開庭。在法庭上法官幾乎不讓邵生瑞、樊映霞講話。他們一說就被打斷,律師發表意見也不斷被阻擋。儘管如此,兩位律師均為他們做了無罪辯護。

邵生瑞與樊映霞的兒子初中畢業,出生時因腦癱造成嚴重殘疾,生活基本不能自理,行走都非常困難,上下樓需要大人揹,上學必須由家長接送。

2016年6月初,兒子正準備參加中考時,因父母被綁架,輟學20幾天,中考落選。從父母被綁架至今8個多月了,他沒有下過樓,頭髮長得可以扎小辮。

鑒於他們家庭的實際情況,律師向辦案機關遞交了取保候審申請書,均被無理駁回。他們的親戚為其聘請了北京律師辯護。聘請的北京律師的委託書是由他們16歲的兒子簽字,法院以其兒子是腦癱,是無行為能力者,該委託簽字無效為由不予接受。

律師質問法官,既然夫妻兩人的兒子腦癱,是無行為能力者,那麼,為什麼在起訴書中還讓他錄口供、做證人?法官狡辯說當時有法定監護人在場。

除此之外,法官還設法讓邵生瑞、樊映霞家人把北京的律師辭掉,說有北京律師參與,該案審理起來太麻煩。#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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