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1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天宇綜合報導)一起因性侵導致兩姐妹一死一重傷的案件,近日在陝西高級法院進行終審判決。令外界譁然的是,凶手——陝西救援支隊某隊長,一審被以故意殺人罪判死刑,終審卻改為死緩,引發輿論質疑。
據《華商報》報導,陝西應急救援總隊特勤支隊隊長聶某,在2016年1月15日凌晨4時許,路見兩女孩乘出租車回家,興起性侵之念,從車中拿出榔頭,尾隨二女。趁其不備,持榔頭連續猛擊倆女孩頭部,致二人受傷倒地。聶某趁其中一女孩倒地掙扎時,拽掉其褲子進行猥褻,隨後逃離現場。
報導稱,事發後,兩女孩被送往醫院搶救。經調查,兩女是一對姐妹,陝西彬縣人,姐姐16週歲,妹妹14週歲。1月25日,姐姐搶救無效死亡,妹妹一度昏迷不醒。經法醫鑑定,姐姐頭部遭受鈍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死亡;妹妹屬重傷二級,傷殘程度八級。
得不到司法救助 被害人家屬舉債治療
報導引述受害人律師的話表示,中國司法救助實施不盡人意。該案發生後,兩個受害女孩在醫院救治產生了高額的醫療費,雖然當時醫院同意在家屬繳納部分費用的情況下,暫時給予救治,但過後還是向法院起訴了受害人父母,索要了拖欠的醫療費。
龐大的醫藥費、後繼治療費加上喪葬費,根本不是一個農民家庭可以負擔得了的。而受害人家屬當時沒有得到分文的賠償,不得不靠舉債和打工來承擔。
報導披露,案件發生後,儘管當地司法救助機構在也曾向受害人家屬表示可以給幾萬元的救助,但前提是家屬必須作出一些承諾。當時在案件還沒有審理判決,家屬拒絕寫出承諾。
後來,陝西市中級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過程中,聶某家屬只答應賠償45萬元,但受害人家屬表示難以接受。在賠償問題上,雙方談判一度陷入僵局。
凶手有強姦前科 死刑改死緩
2016年12月5日,西安市中級法院經審判,認為聶某雖然投案自首,但不足以輕判。而且對於受害人的賠償沒有到位,加之聶某此前有過強姦罪前科,釋放5年內再次行凶,構成累犯,最終決定判處其死刑。但聶某不服,提起上訴。
2018年1月20日,陝西省高級法院做出終審判決,撤銷了西安市中級法院對被告人判處死刑的決定。判處李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此外,陝西高院還對該案民事部分進行了調解,最終聶某家屬答應賠償90萬。對此受害人律師表示,家屬接受90萬賠償實屬迫於生活需要。倖存的妹妹後期需要大量治療費用,直到現在,受害人家屬還欠著醫院的醫藥費。但是,作為受害人父母,雖然拿到賠償,他們難以寫出諒解書。
此案的終審結果受到了外界強烈質疑, 僅僅一天,網易討論人數多達12萬。
民眾質問陝西高法,兩個未成年少女,一死一殘,這樣惡劣的罪行,還是累犯,為何能判死緩?根據是什麼?
此外令網民質疑的是,這樣一個有強姦前科的人,是怎麼當上「陝西應急救援總隊特勤支隊」隊長的?他是如何通過政審的?他的背後究竟有多強的「靠山」可以讓陝西最高法改判?#
責任編輯:李沐恩